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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干部职工评优评先考核方案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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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干部职工 评优 考核 方案
干部职工评优评先考核方案2篇 干部职工评优评先考核方案篇1 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形成积极向上、人人争先的工作氛围,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局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人员 二、考核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局属各股室(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干部职工考核办公室,由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负责具体办公。主要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组织实施考核,统计汇总考核结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事项。 三、考核方式和标准 以股室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为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旅游事业股)、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广电)股、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文化执法大队、市场监管股、宣传推广专班。 每个股室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满分不设上限),从宣传信息、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四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一)扣分项 1.宣传信息(20分) 每月各股室上报x篇信息,其中:至少x篇原创,其余可转载,每少一篇扣5分。 2.工作业绩(40分) 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负责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督办、查究的,每次扣5分。 (2)上级各种专项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3)对基层业务的请示、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答复,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工作纪律(20分) (1)股室人员事假一天每人次扣0.2分,超出3天每人次扣0.5分。请事假的可以先用年休假抵扣,年休假的再计为事假。 (2)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2分;无故旷工每人次扣2分。 (3)参加集体组织活动、业务学习、大小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2分。 (4)要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1-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4-7天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7天以上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请假均报办公室备案,无备案一律视为旷工。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 (5)按照xx党办发〔2021〕x号《xx市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①事假一个月以内的,按全额计发工资; ②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计发基本工资的50%; ③事假超过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计发基本工资的40%; ④干部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旷工连续10天以上(含10天)或者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未达到辞退期限的,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解聘),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辞退(解聘)手续。 4.党风廉政(20分) 党风廉政、酒驾醉驾、滥办酒席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涉及股室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二)加分项目 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和信息的同志进行统计。 1.股室人员本月全勤的,股室每人次加1分。 2.本月在国家、省、市、县级报刊杂志发表信息或文章,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同一信息或文章按最高分值记分。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股室划分为优秀、良好、中、差四个等次。原则上有“一票否决”事项的股室考核等次为差,股室人员不得评为优秀。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优秀初步人员。年终根据“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年度考核优秀评定。 六、工作要求 1.行政事业人员及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均适合本考核办法,借调人员由本单位书面出具考核结果报编制所在单位使用。 2.在考核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谎报、虚报、瞒报真实情况,坚持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对加分、扣分事项列出实例,按月公布。 本方案自20xx年x月起执行。 干部职工评优评先考核方案篇2 为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行政职能和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确保202x年全局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局机关干部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借用人员),局两个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监测站、监督大队),上级借调其他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考评时间 202x年4月1日至202x年12月31日(如中途因工作需要调离、退职或退休,截止时间以手续为准),每月按月考评,年终考评以每月考评累计得分和年终加分得分为准。 三、按月考评计分方法 月考评计分按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得分+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得分+当月表现得分+当月加分奖励得分进行计算。 四、按月考评内容 (一)当月工作纪律考勤(40分) 1、所有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包括出席会议、参加学习活动、下乡开展工作、节假日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为上下班时间(夏季按变更作息时间执行)。凡在上午8:40,下午2:40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上午11:50,下午5:20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凡在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发现迟到、早退、中途缺岗,每人每次扣5分。出现多次违纪则累计扣分,直到扣完40分为止。 2、请事假1天扣1分(因公事请假不扣分),凡请事假超过3天以上(不含3天),超过天数抵扣当年年休假。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1天请假,1天以下(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由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分管领导存档,否则视为旷工,扣10分。 3、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发现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炒股票、买卖基金、网购等,每人每次扣5分。对违反规定被上级或县纪检监察明查暗访当场抓住被通报的(未受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给予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扣除20分处理;上级或县纪检监察对当事人和单位作出了经济处罚的,本人和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并由当事人承担,并将当事人当月工作纪律考勤计0分处理。 4、各股室人员工作纪律出勤考评由分管领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与违纪干部职工说明,并记入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考勤登记表中。局长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评,也可随时检查或抽查分管领导、各股室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发现分管领导未按规定将违纪干部职工违纪情况如实记录处理的,由局长从该分管领导当月工作纪律考勤分中,按每起扣除5分处理;发现干部职工有违背上述规定的(分管领导未发现的),扣除该干部职工相应分数。 (二)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 1、各股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各自本职工作,含在党支部所任职务应做的相应工作、分配到各人的县重点工作(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三送”工作、党建工作等),出现未按要求时间、质量、数量完成任务的,每项工作扣5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5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5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仍未完成再扣10分。 2、局领导临时交办工作,未按交办意见落实到位的;各级来文来信来电处理,未按局领导文件签阅(转办)意见或文字交办抓好落实的,每项工作扣除3分(该项工作落实仅涉及1人的,扣除该名干部3分,涉及多人的每人扣3分),扣分后仍要被扣分人员完成该项工作,如仍未完成再扣6分。 3、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且受上级(省、市、县)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关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考评中每人加扣10分处理。 (三)当月表现分(20分) 1、不服从安排每次扣5分。 2、重大问题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汇报,越权或滥用职权擅自处置,每次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 3、工作不主动配合,无正当理由推诿不办,每次扣除相关人员5分。 4、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每项扣除相关人员每人10分。 5、服务态度恶劣,接到群众不满投诉,经查属实的;不遵守廉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以上每人每项扣10分。 6、办公场所零乱、卫生状况差,下班不关电器、空调的,给予每个事项每人扣2分。 (四)当月加分奖励 干部职工所做工作当月获县级以上通报表扬的,给予相关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考评加分奖励,奖励计分,按国家、省、市、县级通报表扬一次给予相关人员每人加60分、50分、40分、30分奖励(国家级指国务院,省部级包括省委、省政府,国家水利部;市级包括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县级包括县委、县政府,省厅水保处,市水保局,以下同)。同一事项受两级以上通报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级奖励计分。 五、年终考评 (一)年终加分奖励规定 1、年终考评单项工作获国家、省、市、县先进或表彰的(不论名次),给予该单项工作相关人员每人加100、90、80、60分奖励;综合工作获国家、省、市、县先进或表彰的(不论名次),给予相关人员每人加120、110、100、80分奖励。 2、获国家、省、市、县先进个人的(不论名次),给予每人加80、70、60、50分奖励,但不重复奖励。 3、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完成任务的有功人员,年终每项工作对有功人员加分幅度每人控制在60分以内。 4、对独立从事县绩效考评重点工作2项以上,且完成情况较好的工作人员,或与他人合作从事县绩效考评重点工作2项以上,且所负责的部分,每项分值都达30分以上的工作人员,由绩效管理分管领导给予酌情加分,每人加分不超过40分。 (二)年终考评计分方法 年终考评计分按12个月考评累计得分+年终各种加分奖励得分,进行计分(未实施考评的1—3月,每人每月均以100分计算)。 六、考评实施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局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实施、监督考评工作;审定考评结果;对考评对象提出异议进行复查、复核。 (二)考评计分要求 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考评由局长负责,对股室干部职工考评计分以分管股室领导为主,与从事分管事务领导共同对该股室人员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合并计分结果。 (三)考评结果应用 1、凡年终累计总分达1200分以上的干部职工,按县绩效考评确定的绩效奖数额全额发给绩效奖。得分低于1200分的,按县确定的绩效奖数额÷1200分×该干部年终累计得分总数,计发绩效奖。得分高于1200分的,超过部分,按县确定的绩效奖数额÷1200分×(该干部年终累计得分总数-1200)计发奖励。对退居二线或因严重疾病不能工作的人员,按全局平均绩效数额,计发绩效奖。 2、对年终累计得分达1150以上,排名前2名的干部职工,由局财务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的奖励;对年终累计得分排名后2位的,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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