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关于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的调研报告XX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方法第295号(2023年6月16日发布,2023年2023月30日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XX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方法。第三条地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地下水资源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采补平衡、防止污染的原那么,充分发挥地下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下设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水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地下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开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度,并对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六条第2页共8页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和污染地下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地下水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2—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应当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划分地下水功能区时,应当明确备用地下水源地及其保护范围。第八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可开采区,明确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控制线。第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下水资源综合考察和调查评价,作为地下水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依据。第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下水资源动态监测站点和动态监测信息化系统,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监测信息共享。监测站点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章管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