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办学(园)举办者申办报告(1)举办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申办流程第一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举办者自认为已具备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的条件,即可向教委社办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的准备请参见"XX县区申办培训机构所需材料一览表"。申办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可请XX县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协助办理,从而尽快完成申办工作。XX县区教委社办科::02023-858520232802023-8585202329第二步:教委指定负责人员到拟办学校校址进行实地考察。第三步:XX县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向举办者发放"关于举办培训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并通知举办者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第四步:XX县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向批准的民办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许可证。第五步:在XX县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领取许可证.第六步:举办者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从而获得事业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执法人登记机关签发的刻章证明刻制公章。第七步: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第八步:到XX县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第九步: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开设银行帐号。第十步: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XX县区社第2页共2页会力量办学科备案及法人登记机关备案,并到XX县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办理党建工会、民办教育协会、网络办公用户登记及上交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上报盘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