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法律问题分析一、自由开展观下的农业女性化﹙一﹚农业女性化的社会现状农业女性化是指在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中,由于性别选择男性率先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农村传统产业劳动量主要由妇女承担的现象。农业女性化是我国已经存在的客观现实。形成农业女性化有主客观原因。主观动因表象为农民家庭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的理性选择,实质上是传统文化中男女分工的性别刻板印象和男性中心的传统社会认知;客观动因表象为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非农转移,实质上是高度方案经济体制下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农业女性化加剧了男女地位不平等。与男性相比,改革之后的农村妇女社会地位与收入水平并没有随着劳动强度的增强和家庭奉献加大而同比上升。农业女性化现象已经引起了理论上的关注和探讨。毫无疑问,农业的开展离不开农村女性,农村女性的开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从本质上来看,农业女性化是农村妇女在现代城市化变迁中一种权利的失落,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观念和性别歧视的社会分工模式的同时作用下,农村妇女个体的开展被牺牲掉,以换取男性社会价值最大程度的实现和社会最大程度的进步。农业的开展离不开人,更离不开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农村女性。因此,农业的开展要立足于农村女性,着眼于农村女性的根本权利。﹙二﹚自由开展观的视角: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作为印度学者,同时也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阿马蒂亚X8226;森长期的自由开展观,改变了传统开展观的思维范式,将研究中心转向了对人的自由的专注。自由开展观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深厚的人本主义色彩,这种开展观是以人为主体、以自由为核心、以制度为载体的观念[1]。从阿马蒂亚X8226;森的自由开展观来看,农村女性开展就是农村女性拓展她们所享有的真实自由的过程。社会的开展和进步,最具化的表现是个体的社会成员的开展和进步,只有个体的社会成员的整体开展和进步才能实质性地推动社会的开展和进步。在人本第2页共12页理念之中,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而自由的建构性作用,在于赋利。在英文中“权利〞一词有多种含义,阿马蒂亚X8226;森那么是以entitlement为内涵的,含义是“应得的权利〞,即指人的无差异的应得的经济、社会、文化上的根本的、无条件的、天赋的权利。〞特别是人们对粮食的支配和控制能力正表达了社会中的权利关系,而权利关系又决定于法律、经济、政治等的社会特性。而影响粮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