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自从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行各业都在深入开展这项治理工作,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也不例外,通过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排查商业贿赂案件、专项检查和稳固提高等开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治理工作中存在一阵风〞现象,没有把治理商业贿赂当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没有构建起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因而治理工作深度不够。对此,笔者针对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用科学开展观和改革方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从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一、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业贿赂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反映在三个不到位〞:(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对治理商业贿赂在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和开展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对治理商业贿赂是铲除腐败土壤、净化农村合作金融队伍的认识不够,治理商业贿赂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治理工作也只是走过场、搞形式,满足于运动式的检查,而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去抓落实,有的单位对商业贿赂方面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力;有的基层支行负责人对治理商业贿赂意识淡薄,不能摆正治理商业贿赂与业务经营的关系;有的基层支行负责人对治理商业贿赂的普遍性、长期性、顽固性、隐蔽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员工对治理商业贿赂意识不强,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如果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不彻底扭转这样的情况,治理商业贿赂就成了一句空话。(二)制度完善和执行不到位。由于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对商业贿赂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导致在制度建立和完善方面存在缺陷。如涉及产品开发和营销、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信用卡管理、票据承兑贴现、授权(授信)管理、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中间业务、结算及不良资产处置等环节没有建立或局部建立制度,很容易在这些方面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有些规章制度得不到很好落实、有效地执行,造成治理商业贿赂的盲点。主要是由于员工对制度要求不明确,该执行的没有很好去执行,该制约的未制约;局部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不坚持原那么,碍于情面或不想得罪人,没有向违规人员反响整改要求。加上上级部门对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