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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业科技
创新
体系
问题
分析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问题分析3篇
第一篇
1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结构与特点
1.1内涵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指能够使科技部门不断创造出新的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技术成果,并使之高效率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体系,即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及技术效劳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活动方式的综合体系。机构设置是指科学研究机构、科学实验机构、科研开发与技术推广机构、科技效劳机构等的设置情况;职责权限主要指科技组织责、权、利分配;活动方式是指科技组织的运行机制,以及科学家的研究和工作方式等,其中,包括科技活动中的奖励制度、交流方式、行为标准,以及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进入生产过程的流通方式等。
1.2结构如果把科技工作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活动来看,那么其应包括产前、产中、产后三个不同的阶段。产前阶段应包括农业科技的投入,正像一般生产活动需要投入一定的生产要素一样,科学研究也需要投入一定的研究经费。科技活动的整个过程都需要进行科学标准的管理。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包括农业科研〔科技供给主体〕、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技企业〕、需求主体〔农业、农民〕、农业科研管理、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技工作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体系[2]。
1.3特点
1〕公共性、根底性与社会性。公共性既包含公益性,又比单纯的公益性概念更宽泛。明确公共性的要义在于农业科技既要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倾斜支持,但同时也要强化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开展。根底性就是强调农业科技创新在转变农业开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开展中具有根底性的关键支撑作用。社会性那么强调农业科技必须依靠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方推进[3]。2〕多元化与多样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具有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特点,即农业科技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形式的多样性。农业科技投入包括:政府投入、企业投入、科技开发反哺科研投入、社会团体投入、农民投入、银行投入等。农业科研机构有政府建立的公益性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的技术研发机构等。科技推广也是“政府—农户〞、“公司—农户〞、“协会—农户〞、“园区—农户〞、“研究机构—农户〞等多种形式。3〕系统性和层次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是社会科技资源的集成整合,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与开展,把科技以及为之效劳的相关部门统一起来,形成合力,按系统优化的规那么协调运行,促进开展。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也应具有层次性,如农业科研机构及技术推广机构的设置,应按层次性和地域性进行设置,并赋予其特定的职能。4〕高智能性和先进性。农业科技开展不仅要具有创新性,更应具有超前性,这就要求科技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高水平的研究能力,以便站在学科前沿领域,把握农业科技的开展规律和趋势,开展前瞻性研究。同时,也应具备先进的科研手段和设备,以便从硬件设施上支撑科技事业的开展。
2当前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省、市、县农业科研机构难以形成横向联合和纵向优化组合我国市〔地〕、县级农业科研机构大都按行政区域设置和布局,这些隶属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农业科研机构由于归属不同,很难通过横向联合、分工协作开展科技攻关,从而造成科技资源配置的极大浪费,并导致低水平重复性研究问题增多。另外,上层科研部门的科学研究和中层的应用技术研究以及基层的开发研究,由于存在体制上的障碍而缺乏必然的联系,研究开发协作的力度不够,也难以实现纵向优化组合。
2.2产学研自成体系,缺乏必要的协作机制农业科研单位与同级技术推广机构缺乏密切的联系,研究推出的科研成果不能及时地推广下去,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农业生产中尤其是农业科技市场需求的变化,不能及时由生产管理系统和技术推广部门反响到科研系统中,农技推广部门不能参与农业科研部门的技术选题和立项;生产与科研系统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信息,不能及时地反响到农业教育系统,农业教育系统难以及时有效地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生产和市场急需的具有较高素质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
2.3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运行乏力目前,XX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存在问题较多,突出表现在:一是职能不全,乡镇农业效劳中心没有明确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能。二是农技推广人员的学历、职称偏低。在乡级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中专及中专以下的人员分别占24.6%、66.1%、9.3%,具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人员分别占2.5%、24.3%、73.2%。学历以中专为主,职称以初级为主。三是保障缺乏,缺少仪器设备、交通工具、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等,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严重缺乏。四是管理体制不顺,效劳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1967个,其中,归乡镇管理的乡镇效劳中心1889个,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96%。农技推广在乡镇没有硬指标,普遍重视不够,往往受乡镇“中心〞工作的影响,农技人员进行技术推广的时间较少[4]。
2.4农业科技运行机制不适应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的需要现有的农业科技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的要求,科研价值导向存在偏差。立项、成果评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带有普遍性,进而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误导。“立项—成果—职称〞的导向,使广阔科技人员从科研立项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评成果,评成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晋升职称。“争职称、上工程、跑大奖〞成为科技人员前进的动力[5]。尽管科技主管部门在科技立项、成果评定上也设有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推广效益等市场化方面的指标,但由于对这些指标缺乏客观、公正、合理的判定标准,从而使这些评价指标形同虚设。另外,在科技分配制度、科技人员的奖励制度以及科技工程拨款制度方面也存在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不相适应的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2.5农业科技投入的总量缺乏,投入方式有待完善就农业科技投入强度而言,2023年XX省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3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和世界平均水平〔1.5%〕,更低于兴旺国家的水平〔2%~4%〕。农业科技投入不仅总量缺乏,且投入方式也不尽合理。尽管近年来农业部采取了诸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增加农业行业科研专项投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从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结构来看,竞争性经费比例仍然偏高,对科研单位根据学科需要连续性、稳定性安排投入经费比例偏低,导致科技人员忙于工程争取、应付各类检查与评估,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的自主性严重缺乏,科技投入方式有待完善[6]。
2.6技术需求受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约束和农户经营规模的限制由于广阔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受教育程度偏低,人力资本积累缺乏,缺少科技意识,缺乏经营远见,制约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能力。目前,XX省有21%左右的农民是小学及以下水平,平均文化程度也只有初中一年级。在农民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7]。广阔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对现代农业技术缺乏了解,致使农户对可替代的新技术内在需求动力明显缺乏。另外,农户经营规模过于狭小且分散,吸纳农业科技的能力十分有限,导致先进的耕作方式、饲养方式和农业机械等新技术不能得到很好地应用[8],这些都已成为限制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
3构筑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对策
3.1对省、市〔地〕、县三级农业科研机构进行职能定位XX省省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工作,但同时也承当着国家局部应用根底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及重大科技攻关研究任务,着重解决全省农业经济和农业生产中全局性、关键性、主导性和战略性,以及国家黄淮海区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目前,XX省农业科学院要通过机制创新、资源整合,全力推进XX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XX省农业科学院的应用研究应以科技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为主要目标,研究成果可通过市〔地〕农科院〔所〕的延伸开展XX县区〔市〕农业试验站的中试推广,以形成农业科研机构纵向分工协作、优化组合的农业科技研发体系;市〔地〕级农业科研单位应根据自然生态、资源优势、经济区划以及当地农业开展需要,着重解决本地农业生产中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重大技术问题;县级农业科研单位那么应以实用技术研发和中试推广为主,并逐步将自身开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中心。
3.2加强“产学研〞的有机结合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方案和科技成果的联合评议制度。农业科研单位在制订研究方案、选题和立项时,要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参加评议;农业院校在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要听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的意见,并承当在职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任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制订技术推广方案时,要组织农业科研和农业院校参加评议,以促进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工作与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开展的紧密结合。另外,要以工程或课题为纽带,实现科研、推广、生产的良性互动和联合攻关。
3.3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效劳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要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推广效劳体系,不断优化农技推广环境。尤其要调动各级推广机构的积极性,健全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职能,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能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以保证农技推广事业健康开展[9],而省级农技推广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效劳能力。另外,要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效劳,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效劳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同时,要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支持科技人员兴办科技企业自行转化科技成果,或与企业创办联合体合作转化科技成果[10]。
3.4转换科技运行机制,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要完善科技立项与成果评定制度,坚持“课题从生产中来,成果到生产中去〞的原那么,把生产的需要和成果在生产中实施的效果,作为课题立项和检验成果应用价值的唯一标准。课题委托实行“公开招标、择优委托〞,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农业科技工程管理逐步实行目标控制。另外,要改革农业科技分配制度,改革分配方法,实现按岗定酬、按绩取效。尽快建立健全各种相关的配套法律与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实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个人智慧的资本化,建立和实施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分配方式,探索并完善科技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和途径,在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的根底上,可让农业科技人员以资本、劳动、产权、技术、智慧等多种资产形态参加二次分配。
3.5增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长效投入机制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预算增幅高于同级财政收入增幅,逐步使政府对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现在的0.35%提高到1%;在涉及农业重大工程工程的投资预算中,要使科技专项费用不得低于3%,并把这种投入比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变“软约束〞为“硬约束〞。同时,要提高非竞争性经费比例,中央财政设立“地方农业科研院所业务费专项〞,地方财政设立“农业科研院所自主创新基金〞,对各级农业科研机构进行连续稳定支持,以增强其创新工作的自主性,以利其工作部署的长远性安排。
3.6构建新型科技需求主体,增强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构建新型科技需求主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构建规模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吸纳科技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认识、吸收、消化科技的能力。目前,小块土地的零散经营使得农户难以按经济合理性原那么采用新技术,甚至无法单独使用现代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等“规模性技术〞。实行规模经营既是农业生产力开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科技进步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应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提高技术水平、开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户实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开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