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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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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效劳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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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为审议好市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xx年2月26日至3月1日,深入到有关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敬老院及居家养老效劳中心,通过听汇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老龄工作的根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根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开展〞的战略和市委“1336〞工作思路,将养老产业作为全市转型升级中的一项“朝阳〞产业来研究推动,实现了以老惠民、以老促需、以老促变、以老促产的老龄事业新局面。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面推进老龄工作开展
市政府始终将养老效劳设施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形成“市级领导挂钩包保、市直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谋划策,强力推进了居家养老效劳设施建设〞的开展新格局。制定出台了蒙自市老龄事业开展“十二五〞规划〔2023—xx年〕、蒙自市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规划〔2023—xx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市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并摆上重要位置。出台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效劳站〔联络站〕的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蒙自市老龄事业开展“十三五〞规划〔xx~2023年〕〔征求意见稿〕,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全市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针对养老效劳需求呈现多元化、特殊化的开展态势,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效劳模式。一是大力开展社区养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化管理〞的模式,大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体教育、精神慰藉、家政效劳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效劳。二是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积极创新居家养老效劳经营管理机制,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扶持具有实力的民间组织或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城乡养老效劳设施,从而改变了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管理大包大揽的状况。
〔三〕宣传到位,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养老惠老政策
一是积极营造“敬老助老〞气氛。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将尊老、敬老教育纳入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并将“家庭美德〔孝德〕榜〞作为我市xx年以来开展的“善行义举‘六德’榜〞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敬老爱老立榜活动。二是强化“老有所养〞的政策落实。高标准完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确保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着力解决“老有所医〞的难题。老年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四是竭力改善“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条件。近年来,共投入1xx1.6万元,建成老年大学1所、基层老年活动室73个,开展了基层老年人协会138个,协会会员达2.1万人。
二、存在的缺乏
调查组认为,我市的老龄事业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对政策法规的认识、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化养老的浓厚气氛,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开展带来的影响估计缺乏,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气氛不浓。局部乡镇、单位和基层干部对老龄工作关心、重视不够,依法开展老龄工作意识不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公益性养老效劳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老龄事业开展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未落实。未制定实施老龄事业、老龄产业中长期开展方案,尚缺乏整体性、长远性的统筹规划。市级层面的两个“十三五〞规划未出台,使得我市老龄工作无顶层设计,工作无目标方向。虽然近些年分别出台了一些惠老政策和方法,但覆盖不全面,相互间缺乏整合,存在“碎片化〞现象。
〔三〕养老效劳设施建设不完善。养老效劳设施开展滞后,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化养老需求。民办社会养老效劳机构开展滞后。由于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以及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局部养老效劳机构经费紧张,经营困难。民营养老效劳机构收费偏低,政府补贴缺乏,难以维持现状。
〔四〕养老效劳队伍能力弱。养老效劳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与养老效劳事业开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达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护工配置严重缺乏。目前,在我市养老机构中从业的效劳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护理技能和效劳水平较低,且护工短缺,与效劳对象比例失衡。多数养老效劳机构为降低营运本钱,不愿对效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大多数护工人员缺乏护理知识。
〔五〕老年协会开展不平衡。坝区基层老年人协会开展速度
快、协会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经常性开展活动,为老年人办了许多实事好事,较好发挥了作用。山区老年协会作用发挥较差,一些村委会尚未成立老年协会,已成立老年协会的由于领导班子不健全,经费短缺,所以工作平淡,活动少,协会的作用和老年人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应有的活力。
〔六〕社区公共用房预留不到位。现蒙自XX县区新建及改扩建住宅小区、小城镇居民区和村镇建设未预留社区组织工作、效劳用房和居民活动场地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用地。局部小区虽已预留社区业务用房,但多数社区业务用房面积太小或没有统一布局在一起,使用极不方便。
三、工作建议
为促进我市老龄工作,建议蒙自市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尊老、爱老气氛。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把开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气氛。深入开展对老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对老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优待政策的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市、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大张旗鼓宣传孝亲敬老典型,大力开展慰老助老志愿者效劳活动,助推尊老爱老助老新风气的形成。要引导家庭主动承当赡养、扶养的义务,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二〕高位规划老龄事业,促进老龄工作开展。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开展〞的要求,提高开展老龄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紧编制出台蒙自市老龄事业开展“十三五〞规划和蒙自市养老效劳体系“十三五〞规划,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开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为全市养老效劳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三〕完善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养老产业。增加社会养老效劳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将老龄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效劳设施建设补助制度、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效劳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保障制度,标准养老机构收费方法,探索建立社会养老效劳慈善捐助机制。重视开展养老产业。要着力培育现代老年产业体系,坚持福利化和商业化同步开展,着眼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发老年保健康复、生活照料、家政效劳、住宅公寓、社区活动等效劳市场。
〔四〕加强教育培训,推进养老效劳队伍专业化。注重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储藏,在养老效劳业和社区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相关毕业生到养老效劳机构和社区养老效劳中心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现有养老机构的效劳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有方案地培训养老效劳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壮大养老助老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阔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效劳,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要发动广阔志愿者为老人提供送餐上门、洗衣、清扫卫生或陪医、陪护等效劳,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空巢、病残、失能老人结对,开展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等互助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老年协会建设。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建组织、强标准、保经费,确保老年人协会的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在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的作用。通过对老年人协会会长的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使老年协会成为老年人娱乐、学习、锻炼身体的重要平台,切实增强老年人协会的效劳功能。
〔六〕认真落实政策,确保效劳设施到位。根据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效劳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xx〕155号〕精神,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效劳设施建设管理力度科学合理配置城镇住宅小区公共效劳设施,实施规划控制,强化住宅小区的效劳功能,营造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住宅小区规划验收时,应对公共效劳设施配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相关要求方可通过规划验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公共性效劳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为公益性效劳设施办理建设的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公益性效劳设施,由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将产权移交给镇人民政府,供社区居委会使用。同时制定措施,确保住宅小区所配套的公共效劳设施不被改变其使用性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地为城镇老年人效劳。
【篇二】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我们法工委于今年10月份对我县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老龄工作的根本情况
我县自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截至xx年底,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5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xx%。预计到2023年,我县老年人口将突破12万,老龄化系数高达20%。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做好老龄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老龄工作总体上健康开展。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老龄工作开展的政策日趋完善。根本完成XX县区养老效劳设施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以“以居家为根底、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效劳体系。2023年3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效劳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标准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效劳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不断加大对民办养老效劳机构在建设资金补助、建设用地安排、税费减免、金融效劳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养老效劳机构建设。
二是机构养老效劳设施开展较快。在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同时,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xx年至xx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敬老院实施高标准建设或升级改造。各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得到一定改善,内部管理日趋标准,效劳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将养老效劳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开展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目前,我县共建有14家敬老院和1家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共占地159.75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合计床位xx00张。特别是西店镇敬老院建设标准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县老年公寓工程工程已列入县“十二五〞建设方案并批准立项。
三是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被征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