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两委换届中影响选举权正确行使原因的调研报告“在村两委〞换届中,只有正确行使选举权,才能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村干部。为了解选民行使选举权状况、做好即将开展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我们先后选取6个乡镇,按照3:2:5的比例共召集了1623名机关干部、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其中有613“人认为选民能认识到选举的重要意义,正确行使选举权〞,占36.53%;459“人认为能正确行使选举权但对选举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占28.32%;296“人认为对选举的意义认识不清,不负责任地盲目行使选举权〞,占16..86%;253“人认为对选举的意义认识不清,在不正当利益诱使下行使选举权〞,占16.35%。一、在问卷调查之后,我们共和126名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以下原因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一是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增强,个别人营私舞弊。税费改革后,村干部不再承担催缴征收任务,工作压力减小;工资由财政转移支付发放,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个别人为了到达中选目的,钻局部选民主观认识不到位的空子,采取宴请、送现金、送财物等方式进行贿选,成为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直接原因。二是大局观念不强,小农意识较浓。局部选民对待选举权出““现两极分化现象:漠视权利的,认为选谁〞和谁干〞都一样,反正轮不到自己头上来,甚至认为自己手中的一票无关大局,有时为了蝇头小利草率投票;重视权利的,从个人狭隘利益出发,以自己的好恶来评价、衡量竞选者。这两种情形的选民都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主观认识不到位成为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根本原因。三是惩戒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现行法律规定比较原那么,对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没有规定明确的惩戒机关和惩戒措““施。而村两委〞换届又不属于刑法中破坏选举罪〞的调整范围,别有用心者影响选民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即便败露,最坏的结局也就是选举结果无效,个人人身、财产利益没有损失或损失很小;对于选民不正确行使选举权,更是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惩戒措施缺位、惩戒力度小、违法代价小,成为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重要原因。二、对策与建议“村两委〞换届工作即将开展,为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做好换届工作,我们在深入调研、分析、论证的根底上,提出如下对策:一要明确处置权归属,建立失职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民政局都对影响正确行使选举权的行为享有处置权,容易导致职责不明,处理效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