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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路
三乱
调研
报告
公路三乱调研报告
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属于行业不正之风范畴,是一种带有公共权力特征的腐败现象。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将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加重群众负担,影响政府部门执法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深入研究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对治理“三乱〞工作进行调研,深入分析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我段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根本情况
1、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显著。我段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高度重视,屡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治理了公路“三乱〞,实现公路无“三乱〞现象。
2、公路执法行为进一步标准。通过治理,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公路三乱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截至202223年,自治区交通、公安、纠风等部门查办公路三乱案件和纠正不标准
执勤执法行为500多起,60多人受到撤职、降级、限期调整、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结果通报全区,并在报纸上公开曝光,起到了惩罚一件事、教育一班人、警诫一大片的效果。在重点治理的同时,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公安、林业、农牧部门以外,其他部门都没有上路设卡收费,始终坚持实行各级政府对所辖范围治理公路三乱负总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对交通和公安等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评议,促进了交通、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标准执法。
五是坚持常抓不懈。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纠风、交通等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建立了快速反响机制,坚持明察暗访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一查到底,快速解决,有效地防止反弹,稳固了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
一、当前公路“三乱〞问题的主要表现
1.财政保障缺乏,行政执法经费缺乏的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我段路政执法经费多年来都没有有效保障,执法人员待遇低,外出执勤补贴少,执法装备差,车辆等后勤保障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从目前情况看,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人员工资来源根本上是自收自支形式,执法所需经费也根本上都从其上交财政的罚没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决定了有收才有支,少收少支,在局部地区实际中形成了罚款数额与单位预算、个人待遇之间的直接挂钩。虽然我市未发现其它地区出现的向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
务的问题,但长期靠规费及罚没款维持运转,难以从源头上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容易诱发公路“三乱〞行为,引发社会矛盾。
2.不合规的公路执法,造成公路“三乱〞。少数执法部门存在办理案件档案不全、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问题。局部执法人员随意使用行政处分裁量权、随意乱罚款、超职权范围执法等。
3.非执法人员上路执法,造成公路“三乱〞。有的地方聘请了大量的交通协管员(合同工、临时工),让这些不具备上路执法权限的人员上路执法,参与收费站、治超站等工作,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的相关规定。“治病先查因,对症下药才去根。〞究其原因,公路“三乱〞问题的产生,有体制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的因素,也有局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一些部门缺乏依法行政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受利益驱动,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谋取团体及个人利益而导致公路“三乱〞。
第二篇:县治理公路“三乱〞调研报告xx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调研
xx县纠风办(202223年8月3日)
xx县位于延安南部37公里处,县内主干道路有22023国道、甘志路、延黄高速公路和其他通乡(镇)公路共5条,全长157.72公里。近年来,在市纠风办、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纠风办高度重视深入治理,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
202223年1月—7月共接到公路“三乱〞群众举报9起,受理9起,共处理5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0%。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举报明显减少。但是,在进一步加强和稳固成果方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成果只是在高压治理态势下的成果,如果失压的话就会反弹,我们需要的是更为自觉的、自我主动消除公路“三乱〞现象的效果。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对公路“三乱〞的表现更深入一步的理解,把从前单纯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治理提升到行风的治理上来,把上路检查的人员的着装、言语、行为等纳入到治理的范围中。为此,我县纠风办于近期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以为今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奠定扎实根底。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
一是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我县近几年来“三乱〞行为多发易发,司乘人员反映强烈,如上路人员着装不整、态度蛮横、语言粗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但使公路环境受到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更使人民群众误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心里上产生了对党和政府的疏远。
二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商品流通和经济开展。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直接影响到了公路物流速度和贸易往来的顺畅,从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开展。如交通运管部门上路人员动辄拦车三五辆,有的拦的更多,甚至出现双向拦车行为,更有局部车辆被收了证件不作处理,使司乘人员滞留几天得不到处理,使商品货物不能及时流通。
三是促使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局部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
(二)公路“三乱〞现象产生的根源
一是政治思想因素。做为一个握有一定权力的机关,不上路、不摆威风就显示不出来权力的存在,更有局部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我县执法人员在上路执法中存在着装不整,不带上岗证,态度蛮横,语言粗鲁,执法中随意性较大,以致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2二是经济利益因素。由于利益的驱动,某些涉路执法部门老是觉得自己的收入不够,要享受,要发奖金,要有自由支配的资金,上级不给,就去乱收费,乱罚款,到公路上乱设卡检查、乱罚款。
三是分配体制因素。交通运输管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并给分任务、下指示、收费、罚款以此返还来发工资、奖金等,因此形成不由自己管的也管,不该罚款的也罚,不该收的费也收,促使了公路“三乱〞的发生。
四是队伍素质因素。行业队伍专业人员少、素质差、业务技能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人员多数属临时工,只在队伍中充人数,上路行为不标准,出现的问题较多。如双向挡车、超数挡车、处分的随意性大等。
五是制度建设因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使得那些想乱收费、乱罚款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出现问题后又会因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处理不到位,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三)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说情风严重,办案人员面临的人情压力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发现一起或处理一起案件时,还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就有方方面面的关系开始讲情、说合,让办案人员感到很难处理,也难执行。
二是对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违纪人员的处理总体来说“偏轻偏软〞。由于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压力的影响,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般很难到位,加之有些单位对自身工作人员有意识的包庇和保护,使一些处理出现了“偏轻、偏软〞的现象,甚至使有些处理流于形式,只表现在文件上,而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因而出现了“重查轻罚〞的现象。使一些违纪人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位,没有形成
3真正的冲击力,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在近几年“三乱〞行为处理中,我们也有偏轻偏软的现象。
三是办案力量缺乏。公路“三乱〞都是发生在公路上,在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对于治理人员来说,仅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举报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多跑、多看、多深入到实际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现实中,治理人员由于受到车辆、设备、人员的制约,对一些公路“三乱〞案件不能及时地赶到现场,致使一些直观的、现场的证据得不到有效、及时的取证,有时甚至会灭失,进而因为取不到相关的证据而无法立案,使案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理。
四是公路“三乱〞现象的反弹值得注意。近几年来,公路“三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呈现出的波浪式的特点,也就是说,在治理工作较严的时候,公路“三乱〞现象就会收敛一些,而稍有松懈,或因忙于其他工作对这方面疏于管理,放松治理的态势,这种现象就会重新抬头甚至迅速蔓延,这也是近些年来治理工作必须注意的现象,否那么,治理工作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
治理公路“三乱〞十余年来,我们从实际中发现产生公路“三乱〞的原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上几个方面,但仍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值得我们注意,如上路单位领导配臵,上路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上路单位及个人的责、权、利教育等。
二、遏制公路“三乱〞的建议
通过对公路“三乱〞产生的根源和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地剖析,使我们清楚的认识到,公路“三乱〞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我们应探讨和建设一个长期有效的治理机制。从而到达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长期,又要有效的目的。
1、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在过去十余年的治理工作中,我县已经建立了领导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但还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点线结合的治理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比方上下部门系统的高度重视和监管,克服系统保护、地方保护,在公路“三乱〞上,公安局管不了交警队、交通局管不了交管站,仅靠纠风办是管不好的。
2、加强治理公路“三乱〞人员的办案力度。给办案人员以充分的权力,创造一种使办案人员能较少受到社会、人情、关系压力的独立的办案环境,给办案人员配备车辆、设备、人员等,以提高办案效率。以减少由于单位车辆紧缺、人员抽不开,不能坚持经常上路检查,甚至有举报而不能及时到达现场而延误时机。
3、加大对公路“三乱〞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一局部的公路“三乱〞是在单位领导的直接授意或默许下进行的,有的甚至是领导亲自参与。我们不但要把公路“三乱〞做为大案要案来抓,从严查处,还要对其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问廉问效,有效使用“三问〞。
4、公布举报 并建立举报网络。在调查中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在遇到公路“三乱〞的时候,想举报但却苦于不知道举报 ,我们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举报 。同时,组建县一级的公路“三乱〞治理网站,开通网上举报,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上的举报资料。为及时举报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提供最及时有力的信息。
6、对处理人员的相关处分实行动态的监督。在以往的工作实际中,有些被处理人员特别是一般人员工资、人事等相关处理的监督往往不太及时,造成的后果就是处理的结果停留在文件上,起不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加强这方
5面的监督工作,比方建立一个专门的督查机构,对这一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7、加强上路单位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由于交通运管部门正式人员的缺乏,所聘用的临时人员素质较差,而且待遇较低,每月只有400—600元,没有责任意识和危急感,工作对他来说干也好不干也行,而单位还要从上路寻一局部奖金。另一方面由于交能运管部门人员的工资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只能靠“三乱〞,在“路上发工资〞和完成每年市上下达的任务指示,因此我们要尽快扭转用人和工资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