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公共法律效劳工作调研报告一、公共法律效劳工作现状为使法律效劳深化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动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统筹推动法治宣扬、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救济、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效劳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效劳中心建设的根底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动、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效劳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效劳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效劳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救济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效劳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效劳微信群,全力整合法律救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2效劳、人民调解等法律效劳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宽敞群众供应“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根本公共法律效劳,在乡镇级平台开拓开放式效劳大厅为群众供应法律询问、法律救济、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效劳,在村级平台供应“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询问、人民调解效劳,切实增加公共法律效劳供应力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效劳。二是打造“互联网+〞线上互动平台。乐观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效劳〞“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学问学习、法律问题询问、法律效劳引导、法律救济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效劳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效劳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3律效劳供应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全“一小时法律救济效劳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效劳热线,以县法律救济中心为龙头、法律救济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救济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律救济效劳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救济工作站全掩盖,村(社区)法律救济联络点掩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救济效劳直接延长最基层、最前沿,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救济,降低维权本钱。二、公共法律效劳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公共法律效劳总量缺乏。一是效劳供应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效劳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效劳的供应方式、效劳内容等根本由政府单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4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照旧突出;二是效劳领域狭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根底法律效劳,效劳总体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效劳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效劳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冲突,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效劳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本钱高〞问题比较严峻。(二)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