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1总局印发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2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平安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进一步标准和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联系人及:刘涛,02023-64463763)。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二○一一年六月九日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根据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aq/t9006—202223),标准冶金等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法。本方法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自评、申请、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进行。平安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平安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平安生第2页共5页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平安监管部门)审核公告。申请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有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平安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平安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平安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平安事故。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平安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平安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平安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平安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