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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县
脱贫
攻坚
工作
推进
情况
调研
报告
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报告
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6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方案,4月—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调研组先后下到14个乡镇,通过实地走访、观察现场、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认真梳理脱贫攻坚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扶贫攻坚的根本情况
自脱贫攻坚启动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改革开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脱贫攻坚统揽社会全局,全力聚焦政策落地、难点突破,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全力以赴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目前道路、饮水、易安工程、村级公共效劳场所、文体设施、农村危房改造、网络设施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一)贫困村、贫困人口情况。2023年全县方案确保脱贫13个村,2023468人脱贫;工作目标实现脱贫13个村11500人。
(二)屯级道路建设情况:2023年方案道路建设129个工程744.66公里,总投资32527.28万元。其中:砂石道路18条77.8公里;50户以上水泥路硬化工程20230条639.56公里;中国电信集团定点帮扶乐里镇那光村水泥硬化工程9条24.9公里;深圳对口协作帮扶乐里镇、利周乡水泥硬化工程2条2.4公里,方案投资182万元。
(三)饮水工程建设情况。2023年农村饮水平安稳固提升工程工程143处,总投资3880.62万元。
(四)村级公共效劳场所建设情况。2023年新开工工程20项,总投资1336.7万元。
(五)文体设施建设情况。2023年建设工程43个,总投资359万元。
(六)农村危房改造情况。2023年危房改造2045户,总投资12270万元。其中贫困户202316户,非贫困户202329户。
(七)贫困村网络宽带建设情况。2023年新开工建设9个乡镇,20个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问题
(一)根底设施建设资金到位率低,工程进展不理想
道路、饮水、危改、易安、村级公共效劳等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因资金到位率低,资金缺口大,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导致工程实施效率低下。如2023年贫困村饮水、局部道路、网络通信、村级公共效劳设施、村级集体经济等多数工程还停留在规划上,没有到落实层面;一些工程建设用地未能及时落实,工程设计、规划评审,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多,时限长,办事效率不高,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堪忧,具体表现为:
一是道路建设方案实施129个工程,截止6月13日止(下同),完成砂石路建设2条5.3公里,开工建设屯及道路硬化27条221.81公里;开工砂石路4条22.5公里;开工溪桥工程2条27延米;主体完成2023条122延米;完成设计并正在开展财评的砂石路5条17公里,硬化路1条2公里;完成财评砂石路5条22023公里;硬化路15条49.3公里。
二是饮水工程方案建设143个工程,目前虽已全部完成工程设计,局部工程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进度较为缓慢。
三是危房改造方案改造2045户,目前已经落实916户,开工27户,竣工439户,开竣工率较低。
四是贫困村通网络宽带方案实施20个村,正在立项2个,已经完成立项并准备施工8个,正在施工7个,已经完工3个。
五是村级公共效劳中心方案建设20个,文化体育设施方案实施20个,目前这两项工作都还在开展工程调研和核查工作。
(二)扶贫易地安置工程工作推进不理想,建设进度与县委、县政府既定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2023年一期工程天地楼安置点于6月30日前到达交房条件,小高层(浪平、潞城、定安安置点)要求于8月30日前到达交房条件,高层(百花寨及旧州镇安置点)要求于2023月30日前到达交房条件,2023年二期工程要求于2023月30日前到达交房条件;但按照目前的工程进展情况看,很难完成(施工队要求,如果要赶工,要求增加赶工费800万元)。
一是易地搬迁安置工程开工率低。2023年13个安置点仅有乐里镇百花寨和浪平乡新集镇2个安置点开工建设,其他工程尚处于走招投标程序阶段,2023月底前实现为1828户7436人贫困群众“交钥匙〞任务艰巨。
二是集中安置任务完成难度大。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搬迁建档立卡人数为12119人(原方案13001人,其中882人为2023-2023年生态移民搬迁对象,根据最新政策不能纳入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根据自治区要求,易地搬迁集中安置贫困户必须“拆旧复垦〞且不能重复享受危改指标。受此影响,贫困群众搬迁意愿不强。经过乡(镇)屡次摸排,政策调整后有意愿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中,全县仅由322023人同意撤除旧房到安置点落住,年内完成7727人(上级最新下达数)集中搬迁安置难度较大。这也是群众搬迁到集中安置点积极性不高的又一重要因素。
三是分散安置建房补助兑现不及时。局局部散安置的贫困户都是贷款借款建房,建房补助未能及时拨付,甚至有些是2023年分散安置搬迁户,到目前仅得到局部建房补助款,增加贫困户负担,影响建房进度,挫伤群众建房信心。如乐里镇去年有9户分散安置贫困户,目前只获得8000元/人的中央专项补助。
四是场平建设和房建建设前后两个工程队衔接不好,资金拨付问题处理难度大。因场平工程款未能兑现,存在场平施工老板阻工的隐患。同时,因各标段工程建设手续尚未办理完善,进度款还未拨付,局部安置点(如福达)出现停工现象。
五是局部标段施工环境不佳,时常出现群众阻工现象。如乐里镇百花寨安置点、潞城安置点都因征地和其他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阻工现象。
六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报建报监手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完成办理,工程管理处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失控的为难状态,存在平安隐患。
(三)村级集体经济开展滞后,脱贫难度进一步加大
因没有启动资金(初步定50万元/贫困村),大局部村级集体经济虽然有规划,但大局部只停留在口头或者文字上,没有真正启动实施,对今年方案脱贫的村难度加大。
(四)贫困户自主脱贫动力缺乏
一是依赖思想严重。局部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主动脱贫意识淡薄,认为脱贫攻坚是政府和干部的事,国家要大包干,坐等脱贫,存在“上急下慢、外热内冷〞现象。
二是自主开展乏力。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观念落后,自主开展产业积极性不高,局部贫困户对政府产业开展指导缺乏信心,自我开展产业无从下手,利用扶贫贷款开展生产积极性不高,心存疑虑。
三是贫困户对委托经营分红未到位问题反映强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造成贫困户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平台公司经营,每年都可以分红的方案落空,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贫困户群众以奖代补资金至今还未到位(原定2023年未享受以奖代补脱贫户2500元/户,2023年方案脱贫户3500元/户),而且,今年以奖代补资金兑现的标准也未出台,怎么样兑现。怎么样办理都不清楚,影响今年方案脱贫的群众脱贫;
(五)局部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
一是局部结对帮扶干部对贫困户持续增收的措施缺乏深入思考,对指导贫困户脱贫感到迷茫,找不到突破口;一些直属部门(含中直、区直、市直部门)帮扶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好似县里面的扶贫工作与他们无关,不理、不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此外,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在帮扶问题上没有很好的处理业务工作与扶贫帮扶工作的关系,对县里面安排的工作不够主动,更多的强调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二是少数“美丽乡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履职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多,“只转转、不用心〞,“只看看、不落实〞。
三是局部乡村干部思想重视不够,宣传不深入,落实不及时。个别贫困村“两委〞班子软弱松散,发挥作用不力,支书、主任把脱贫责任推给第一书记,缺乏工作激情,带着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弱;
四是帮扶手册填写不标准,存在错项、漏项现象普遍。
(六)档案材料收集管理不标准
一是大局部贫困村村部没有存放扶贫材料的档案柜,村干部对本村扶贫“底子〞不清,遇抽查核检时无法及时提供。
二是工程档案如易地安置工程建设、道路工程建设、饮水工程建设、村级公共效劳工程建设、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文体设施工程等建设资料还分别存放在工程单位,没有统一存放在指挥部管理;
三是各工程相关档案收集和管理没有统一要求,部门和各乡镇“各自为政〞,归档不标准。
三、工作建议
(一)加快工程资金到位,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一是政府要加快资金的筹措,尽快下拨已经完成并通过审计、验收的工程资金。2023年时间已经过半,我县根底设施建设工程进度不理想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资金到位率低,一些根底设施建设工程如易安工程场平、道路维修等已经完工和正在实施的工程资金没有到位。为此,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对上述这些工程建设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做好效劳,对已经完工的,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通过审计后及时拨付资金;对正在实施的工程按照进度拨付,确保各项根底设施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是提前建设明后年建设工程,减缓后期年度扶贫工作压力。在资金允许和保证今年脱贫的贫困村根底设施建设完成的前提下,建议将2023年以后要脱贫的根底设施建设如道路、饮水、村级公共效劳工程、文体设施工程提前到2023年开始建设。
(二)加快对易安工程房建和发动贫困户搬迁安置工作的进度
一是加快房建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房建并提交钥匙;
二是对因上级政策变化而影响群众搬迁的,一方面县乡两级政府及帮扶干部要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诸如易地安置政策变化快,影响基层工作开展等实际困难,并请求明示问题的解决方法,否那么,将出现贫困户不愿意搬迁,政府房屋建好后没有人住的为难现象;
三是认真考虑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深入探讨移民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搬得出、稳得住,有开展,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加快兑现场平建设资金和房建资金,确保易安工程正常开展;
五是对局部乡镇因征地未完成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国土部门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沟通,积极开展征地扫尾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所有易安工程征地;对场平建设因资金未到位阻止房建工程队施工的,工程业主要与财政、审计、住建、恒昌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兑现工程款。
六是对于尚未办理相关报建报监和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工程,住建等部门要主动与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采取一边办理,一边施工;确保工程各项手续的完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尽快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启动资金,确保贫困村收入到达上级规定的标准
一是政府在资金不能一步到位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今年方案脱贫的贫困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启动资金。各乡镇要做好年内脱贫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的方案,要因地制宜,通过外出周边实地考察,注重挖掘本村资源优势,选择符合本村实际开展的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有方案的实施,绝不能千篇一律搞同一个工程。
二是对2023年以后脱贫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也要制定相应的方案,待工程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实施,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有开展、能实施,如期保质完成全县扶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