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哪些程序?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严峻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关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肠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党建网微平台推出该条例第四章,供各位党员干部学习体会,并认真贯彻落实。请示报告的提出程序严峻事项请示报告一般应当经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传批审定,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者作出。必要时应当事先报上级党组织分管负责同志同意。两个以上党组织结合请示报告的,应当协商一致后呈报。未获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严峻事项,必须事前请示,给上级党组织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展后续请示报告。定期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展。专题报告按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展,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专题报告应当注重反映落实见效情况,不得一味求快。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严峻事项,应当按照时限要求报告。突发性严峻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事件开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提出请示应当说明恳求事项及相关理由。报送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对下级党组织请示的严峻事项,受理党组织如需以其名义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的,应当认真研究并负责任地提出处理建议,不得只将原文转请示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办理程序上级党组织收到请示后,一般由综合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党组织负责同志按照规定批办。党政机关结合提出的请示,由上级党组织牵头办理。上级党组织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别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应当主动向下级党组织说明情况。请示报告的请示答复请示的答复一般应当坚持向谁请示由谁答复,特别情况下受理请示的党组织可以授权党组织有关部门代为答复。请示报告的行文要求报告应当具有本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有助于上级党组织理解情况、科学决策,力戒空洞无物、评功摆好、搞方式主义。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