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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建
工作报告
制度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篇1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开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开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开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由开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根底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根底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催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催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开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开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党建工作报告制度篇2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那么。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开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标准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响(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根本路线、根本方针,根本政策,党的根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方案,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