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常任制调研报告为充分发挥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6月上旬,市委组织部一行4人在副部长薛冠军同志的带着下赴XX省XX市x区就该区党代会常任制试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浙期间,大家听取了x区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兴来同志的情况介绍,索要了相关资料。x区党代会常任制的实践探索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大家启发很大,尤其是他们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做法,对我市加快推进党内民主,在南通率先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一、x区推行党代会常任制的主要做法1988年12月,经中组部原那么同意,XX省委批准,x区在全国最早开展了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经过20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以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年会制、党委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会常任制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中组部领导评价:“x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就全国而言,开展时间最早,坚持最长,搞得最认真,效果比较好。〞1.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规定党代表经选举产生后,其任期与区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在代表选举的方式上,区直部门采用直接选举,镇(街道)党代表在镇(街道)党代会上选举产生。在选举中扩大了代表差额比例,采用党员酝酿、区委直接提名、界别推荐提名的方式,将区级领导、局部离退休老干部和其他经批准的推荐提名候选人,直接在有关选区按20%以上差额比例进行选举。在代表的职责和履职保障上,规定了党代会代表的2023项职责和代表的7项权利。在代表的管理上,对代表资格确认、代表资格暂停、代表辞职、代表资格终止与代表补选等问题在党代会常任制相关制度中都作了明确规定。代表在任期内,不愿意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可自愿提出辞职。代表在任期内因职务调整或工作单位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代表的、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务的、累计两年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党的代表大会或不参加代表团活动的、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其辞去代表职务。因工作需要补选党代会代表,须经区委同意,由原选举单位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报区委批准后,方可获得代表资格,并在党代会年会上予以通报。但补选后的代表总数不得突破本届代表名额并要保证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的相对稳定性。在代表的作用发挥上,紧紧围绕代表的优先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党内监督权,建立完善了代表活动日、党内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建言献策、提案提议、联系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