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常任制研究报告党的报告提出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这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乡镇基层党组织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对于探索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新途径,积累实行县、市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经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本文试就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作一些探讨性的研究和思考。一、实行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必要性1、实行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开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需要。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开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阔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兴旺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说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事业的兴旺兴旺。只有党内民主坚持和发扬得好,党的事业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即使出现了什么偏差也能得到及时纠正。一旦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开展党内民主,最终要靠制度来表达、来保证。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保证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党员和党员代表都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可以使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在届期内较长时间能够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2、实行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党的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底,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权利机构,但是实际上党代会的权威并未得到尊重,党员代表的作用发挥不够。主要表达在:一是代表作用的“一次性〞,几年开一次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只是“听听报告,填填选票〞,大会闭幕后,代表任务也就完成,形成了“代表代表,会完拉倒〞的现象。二是代表权利的“局限性〞。由于闭会期间,党代表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党代表的权利仅限于代表大会期间,束缚了代表活动的空间,导致代表闭会期间无所作为。三是代表作用缺乏“权威性〞。闭会期间,党员代表难以参与决策、监督,平时党员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不能像人大代表那样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实行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保证。3、实行乡镇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