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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光
扶贫
自查
总结报告
光伏扶贫自查总结报告
1
光伏产业是我省“八大工程二十项专项行动〞重点行动之一,也推动产业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践行生态开展、绿色开展理念,把光伏产业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转型工程,以试点带动,大力推进光伏产业促脱贫、惠民生,2023年实现光伏产业全覆盖。现将我县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特色工作指标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根据晋发改新能源发[2023]2023号XX省开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我省“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工程方案的通知,2023年我县实施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工程概算投资3.73亿元,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地点杜交曲镇小河沟村乔家洼。工程于2023年3月2日开工,6月29日完成并网发电。目前电站正在进行消缺期扫尾工作,已发电200万余度,预计年发电量7277.2万千瓦时,年收入4800万元,覆盖贫困村85个,贫困户7650户。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为推进光伏产业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蹲点、包联工程,同时成立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乡镇和部门为成员单位,紧盯最困难的地方,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建立日报告、周例会制度,要求企业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工程如期投产运营。县主要领导屡次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听取承建企业工程进度汇报。二是加大保障力度。为防止工程建设中村民阻挠问题出现,由乡镇XX县区扫黑办公室联合成立执法小组,严厉打击此类违反犯罪行为。三是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坚持一盘棋思维,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国土、林业、住建、环保、供电公司确定专人、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光伏产业精准落地。
2、市场化运作,高标准建设
我县立足于“专业化、市场化、效益化〞的开展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企业化运营方式,成立xxx科技,负责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光伏电站工程实施、电站运维和电费结算事宜。光伏电站建成后,将与承建企业签订运维合同,按照“质量终身负责、运维终身保障〞的原那么,通过“以大带小〞的方式,由承建企业同时负责我县联村电站、集中电站、村级单站运维工作,并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作为电站看护人员。
同时为确保光伏电站高质量建成、高效率运行,要求承建企业工程建设质量要到达光伏行业“国家领跑者方案〞质量标准,为此县政府特聘请国内权威机构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对我县51.98mw光伏电站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从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电缆等五个主要设备实施驻场建造、到货验收、现场施工监督、并网后设备性能测试等4个环节进行层层把关、环环监控。
3、多头引水,加强资金保障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56.88兆瓦村级电站建设由县整合资金全额投资建设,概算总投资3.73亿元(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为确保光伏工程的顺利实施,坚持多渠道筹资,捆绑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政府债劵资金等各类资金,确保资金到位。2023年安排县级整合资金0.32亿元,2023年又安排建设资金2.2亿元,其中财政整合资金1.4亿元,政府债卷资金0.8亿元,2023年方案安排资金1.21亿元用于51.98mw光伏工程后续资金拨付。
(二)扶贫成效
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失效,确保贫困户精准受益,按照中央和我省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法,结合我县建设规模、贫困人口实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xx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方法(实行),方法突出村级使用分配主体,坚持劳务获得收入原那么,要求贫困村在收益分配中要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此外收益分配中要按照实际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设立奖励补助进行二次分配,明确收益分配公示公告制度。为确保专款专用,要求村级设立本村光伏台账,单独设立账簿和科目。截至目前,到账电站收益资金140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当前51.98mw联村电站由于土地实际利用率不高,造成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建设用地缺乏现象,后期经过勘察,新增局部可利用建设用地,由于受天气、生产平安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场内后期扫尾工程进度缓慢。下一步,将结合冬季平安生产工作特点,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平安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推开工程工程建设,确保电站平安稳定运行。
光伏扶贫自查总结报告2
根据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工程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精神,针对文件提出的2023条核查内容,5月28日,区扶贫办、区发改和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对我区2023年新建的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了现场核查,4个工程均核查通过,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核查情况
1、是否存在申报工程化整为零,将集中电站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申报的情况。去年7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3)15号)文件精神,我区拟申报了丰收村、高桥村、团湖村等202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程,2023个工程均为村级光伏电站,不存在工程化整为零和拆分的情况。
2、是否存在发电户号申报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工程的情况。丰收村发电户号145902202344,高桥村发电户号1459063918,团湖村发电户号1459048357,殷家铺社区145920232600,新建4个村的发电户号均为一站一户,不存在申报不实和其他工程替代的情况。
3、是否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情况。我区4个村级光伏电站申报关联贫困户数均为2023户,4个村级光伏电站的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2023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均小于300kw,且都未超过60(村集体)+无劳动能力贫困户×6(关联户数)的申报要求的规模,不存在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的情况。
4、是否存在工程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至六批补助目录工程再次申报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工程仅丰收村列入了(湘发改投资(2023)191号)的投资方案,其余9个村未下达方案,其中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3个村级光伏电站为我区提前新建工程,无重复申报情况和再次申报情况。
5、是否存在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工程均为60kw,估算投资均为42万元(省补助2023万元,政府投资22万元,后盾单位支持2023万元)。实际建设规模为丰收村12023kw,高桥村80kw,团湖村60kw,殷家铺社区60kw,其中丰收村超出申报规模48kw,高桥村超出申报规模20kw,超出局部投资由村自筹。
6、是否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此核查内容针对户用系统,我区均为村级电站,不存在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情况。
7、是否存在建设招标不标准,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我区2023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总投资168万元,低于200万元,采取的是简易招标程序,招标文号为岳君简招[2023]41号,江苏现代集团照明通过现场吹球确认中标,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均由该公司建设实施,不存在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
8、是否存在光伏组件以次充好,运维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区村级光伏电站光伏组件全部来自于XX省光伏产品入围企业,都有严格的产品合格证书,不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工程实施前,建筑方与业主方都签订了运维管理合同和产品质量保证合同,承诺6年内免费运维,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5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6年,在工程运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运维管理,运维责任和管理落实到位。
9、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并已建成并网发电,但尚未纳入补助目录的情况。我区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丰收村已获得指标批复,高桥村、团湖村、殷家铺社区未获得指标批复,为我区提前新建工程,目前4个电站均已并网发电,都未纳入补助目录。
2023、是否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区申报的2023个村级光伏电站工程,仅丰收村已获得指标批复,目前丰收村村级光伏电站已建成并网发电,不存在已获得指标批复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新建的4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省补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23)1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2023个省级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工程全部进行了申报,2023年组织实施了4个,目前仅到位了丰收村1个工程的省补助资金2023万元,还有3个工程的省补助资金未到位。
二是2023年停建工程后续问题。我区2023年拟建的6个光伏电站工程,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方法(湘发改能源[2023]335号)通知规定的未开工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的要求,已经停建。但局部工程根据省8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要求,已经先期进行了土地平整,投入了一局部费用,存在善后问题。
三、建议和请求
一是请求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财政厅尽快下达2023年光伏扶贫电站增补方案和资金。二是建议对2023年未开工但已做了局部前期工作的工程不要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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