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依法治村调研报告推进依法治村(社区)的瓶颈和对策去年底,省委作出了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出台了xx省依法治省纲要。近期,省、市安排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结合xx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就深入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提出几点见解。一、我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现状我县自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立活动以来,应当说依法治村(社区)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三标准一加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在我县村(社区)中普遍推开,并创新设立村(社区)廉勤监督委员会,依法治村(社区)得到进一步的标准与开展,基层村(居)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共建成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1个、县级民主法治村(居委会)152个。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势必要求我们要以新思路、新举措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健康开展,高质量完成已经启动创立县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20个、市级8个、省级2个的目标任务。二、我县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随着各级对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增强,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我县还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局部乡镇和部门领导、村(社区)两委干部对依法治村(社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是一项务虚的工作,还是和以前搞村(居)自治一样,制定条条框框,编造一些软件资料,平时可以不做,年终考核时跟主管部门拉关系,导致进度推进缓慢;还认为这是司法部门牵头落实的事情,所以没有把该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紧抓实,把主要工作精力仍放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开展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目的仅满足于减少平安事故、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导致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工作流于形式。第2页共4页(二)主体作用发挥不好。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是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具体负责统筹、安排和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局部乡镇和村(社区)两委把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看成是主管或者牵头部门的事,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上级来督导的时候才做点外表工作。同时,局部村(社区)干部呈现出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人员少的问题,一名干部身兼数职,导致工作心有余而力缺乏。再加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专业法律人才的缺乏,全县38个司法所中只有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