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
GA
41-2005
交通事故
痕迹
物证
勘验
41
2005
GA41-2005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A41一1992。本标准与GA41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第3章:增加了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附着物、散落物、地面痕迹、挫划印等术语的定义。第4章:增加了狼迹物证测量可以使用摄影测量的方法,增加了勘验中应首先使用照相法固定痕迹物证。第5章:增加了狼迹物证勘验、设备要求、勘验准备、狼迹物证发现、固定、保全、提取和测量;增加了勘验装有制动防抱死装置车辆地面轮胎痕迹的勘验要求:增加了送检的内容。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崔小平、石常林、丁正林、陈正广、朱亮、张爱红。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