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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
调研
报告
范文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提升我县城市品味,着力加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使我县真正成为休闲、宜居、旅游县城。在9月至10月间,县政协组织局部政协常委、委员以及县社区办、县房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实地考察我县“好、中、差〞多个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屡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和县房管局对全县小区物业运行情况作的全面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居住小区根本情况
县城小区建设形式:一是商品房开发小区:该类小区占县城小区数量多,初步统计约有115个,22945套,其中200户以上的小区有47个,通过开发程序根本形成封闭式小区,其硬件、设施、环境及管理要优于其他小区,有物业管理效劳的根本上集中在这类小区。二是单位集资房小区: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后,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问题而实施的全额集资建房形式而形成的小区,也是县城建成最早的小区,大局部是在单位院内,初步统计有64个共4413户。该类小区规模较小且硬件设施、环境稍次于商品房开发小区,此类小区根本由产权单位管理,随着我县城市改造升级和棚改的推动,此类小区的数量正不断减少。三是合资建房、自建房小区:实施土地出让招拍挂前,县城有相当一局部居民通过合伙或拍卖形式取得宗地建成住宅而形成的小区。这类小区数量不多但大多住房已出租,居民不少。尽管政府在前几年出资对该类小区实施道路、水电、雨污网、简单绿化改造,但该类小区因根本上属于开放式小区,难以实施封闭式管理,因此成了县城最难管理的区域。四是保障房小区:这是政府为解决我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出资建成的居住小区,大约有5800余套,该类小区设施、环境较为完善,但居住人员均为低收入家庭。目前由房管部门委托物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小区目前管理模式:一是物业管理模式:商品房开发小区由房管部门通过预售许可证及办证环节强制实施物业管理,该类小区在交付使用三年内根本都由物业企业实施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与小区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物业企业的效劳行为。在管理过程中,大多数规模小的小区物业企业因收费低,局部业主欠费不交等各种原因而先后撤离小区,撤离后小区业主自行请人管理。目前县城规模较大及新建成小区均由物业企业实施市场化效劳管理,全县有37个小区实行物业公司效劳管理。二是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自行聘请保安、保洁及维修维护人员对小区实施管理,目前县城大局部小区是实施此类管理模式,此类管理模式收费较低,管理手段简单,根本到达保洁及简单的维修维护层次管理要求,全县已有78个小区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业主自治小区有69个。三是社区及环卫共同管理模式:该类小区均为开放式,房屋分散的建筑组成,大多数业主是通过合资建房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该类房屋主要集中县城新华路两侧和赣江大道东段附近。该类小区因无法实施物业管理,也无法成立业委会进行自治管理,目前根本是由政府出资委托县环卫所进行保洁效劳。
二、存在的问题
近段时期,全县通过创立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小区管理随之得到了改善,从无物业到有物业,从无序到有序,小区居住环境不断好转。但是小区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1.大局意识不强。从全县现有的商品房开发小区、单位集资房小区、合资建房开放式小区和保障房小区等有179个小区中,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78个,占43.5%,有物业管理公司的37个,占20.6%,由业委会自行管理的有69个,占38.5%。从以上数据分析,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物业公司进入管理的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只占总小区的少数,说明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维护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机制不完善,业主的应尽义务不到位、物业公司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矛盾,局部物业公司过度追求利益,不按协议规定提供相应效劳。如小区设施、污水管道、房屋漏水等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以及乱停车造成行车难、停车难等,造成业主不满意,诱发业主群体性上访。
2.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我县2023年以前开发的商品房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如社区用房、业主活动用房根本上都没有配置,小区的健身器材、安防系统、门禁系统、运动场等设施因年久失修大多损毁严重;小区停车位数量不够,无法满足需求;电动车棚、充电设备不完善,导致业主私拉电线进行充电,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地下雨污管网堵塞严重,污水四溢。这些都影响了小区业主的生活品质,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
3.物业费标准不一,缴费率较低有待提高统一。我县物业费标准及收缴率一直在较低位停留,局部小区还是使用2023年省物价部门发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随着物价及人工工资的不断上涨,物业费标准却一直没有调整,如井冈春天物业费是2023年定的0.28元/平方/月,庐陵小区0.32元/平方/月,歌之苑0.3元/平方/月,祥和园电梯房1元/平方/月等,导致物业公司的生存压力太大,有些物业公司采取缩减人员,降低效劳标准,减少经营本钱的方法,却又引发业主对物业效劳质量的不满而拒缴物业费,最终导致物业企业撤出小区。
4.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转困难。我县共有78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小区业委会无经费,成员无报酬,全凭公益心在为小区做公益事业,因此衍生出几个问题:一是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对成立业委会漠不关心;二是局部业主参与的动机不纯,不是真正作为小区业主代表来监督物业做好效劳,而是借助这一平台和物业企业谈条件,谋私利;三是局部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不信任,对业委会的决议有质疑甚至恶语相向,导致业委会换届选举时无以为继,有些业委会成员还未到任期就辞职不干,或者不管不问小区事务拖到任期结束,这种现象在业委会自治管理的小区尤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1.实行小区分工协作自治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阔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公司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二者之间协作是“鱼与水的关系〞。业主不但要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建设,还要支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建立起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管理水平。
2.加强职能部门行政指导。社区办、社区居委会要帮助小区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完善业主公约、财务管理以及物业效劳合同管理,帮助解决矛盾纠纷,共建和谐小区。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政府住建部门、居委会要指导小区加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小区管理职权,发生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时,由业委会进行协调。
3.物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标准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公开监督,实行人性化管理,逐步树立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效劳意识、质量意识。
4.建立标准的物业收费管理制度。根据局部小区存在的收费率偏低、入不敷出的实际,提倡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制定一个完善的制约措施。每年年终由业主代表大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代表共同评议当年工作成绩,根据合同效劳项目的优劣给予奖励和处分。
5.完善小区设施,加强小区停车位配置和智能化建设。随着社会的快速开展,我县住宅小区停车位、电动车停车、充电问题日益突出,解决好小区停车位和电动车位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建议开放地下车库的转让手续。落实小区智能化建设,为顺利实施新建小区智能化建设管理工作,建议政府在出让土地条件里明确小区智能化、一体化建设一并纳入规划设计。加大改造完善老旧小区根底设施,每年安排资金,力争三年内完成老旧小区根底设施功能。
6.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继续按照条令条例要求切实抓好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公司星级信用等级评定及项目经理星级等级体系监管平台,对评定不合格的物业公司纳入黑名单,限制公司再聘机制。
7.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建设规划、城管、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小区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对于破坏房屋结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违法改变物业用途或破坏环境,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介入,依法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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