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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传染病
疫情报告
奖惩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保障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质量,杜绝漏报、迟报和报告信息不准确的现象,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科室主任直接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每季度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从工作突出的人员中评选先进个人5名,给予奖励300元/人。先进个人由疫情管理办公室按季度推荐,如本季度优秀人员缺乏5名者,按实际人数推荐。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年终评选先进个人1名,给予202300元奖励。
四、发现传染病迟报、漏报或报告资料不准确者,根据情节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50元/例处分,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给予20元/例处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处理。
3、全年个人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3例者,年终取消优秀个人评优资格,科室合计漏报、迟报病例数超过5例者,年终取消优秀科室评优资格。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
2023年5月27日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分。
4、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分,迟报一例50元处分,漏登一例2023元处分,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5、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20230元罚款处理。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
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8、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
20230元。书洋中心卫生院
20
11、
2、1
第三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5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30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3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20230元处分,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室)及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⑶对月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院,科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对全院医生进行传染报告质量管理给予评分定级。(详见附表)⑸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责任医生年终奖金,给予警告处分。
⑹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
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备注。本院慢性病(糖尿病、肿瘤、冠心病/脑卒中)管理参照该制度。
第四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2023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分,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20230元罚款处理。
⑶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五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XX县区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
12、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爆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标准,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201
2年1月2023日
XX县区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2023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分,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健科)及责任人给予20230元罚款处理。
(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1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级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2023年1月2023日
XX县区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 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1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2023年1月2023日
XX县区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标准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2023年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