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标准,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以及标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培训对象: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尤其是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和重点科室业务人员。2、培训方案:每年年初制定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方案,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上岗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3、培训时间: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新上岗人员8月培训。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标准〔2023年版〕、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部下发的新发和重点防控传染病的诊断和防治、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那么等,选择性增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版〕等相关内容,以及本县及本辖区近年传染病疫情分析。5、考核评估: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同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6、资料收集:培训资料的收集归档须有培训通知、课件、学员签到单、考卷及培训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