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企业
增资
验资
报告
企业增资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223)002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223年1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平安、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那么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20,0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29,412.00元,其中: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增资1,552,941.00元、江苏鹰能创业投资增资1,129,412.00元、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增资847,05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3,529,412.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23年1月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江苏鹰能创业投资、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3,529,412.00元(叁佰伍拾贰万玖仟肆佰壹拾贰元整)。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实收资本20,000,000.00元,已经宿迁天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天园验审字[2023]03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23年1月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3,529,412.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23,529,412.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1)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附件一(1)](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附件一(2)]附件二、验资事项说明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南京
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23年1月9日
附件二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变更前后根本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为XX市秀强玻璃工艺,是经XX省人民政府商外资苏府资字(2022)38440号批准,由XX市新星艺术玻璃和香港宜邦开展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贵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XX市新星艺术玻璃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67%;香港宜邦开展出资202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
2022年6月根据XX县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宿豫区外经贸[2022]45号关于XX市秀强玻璃工艺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的批复,贵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以未分配利润2023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万元。
2023年4月根据XX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23]40号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增资的批复的批复,贵公司以未分配利润7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202223年8月根据XX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2223]82号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权转让的批复的批复,香港宜邦开展将持有贵公司33.33%的股权转让给香港恒泰科技。此次股权转让后,XX市新星艺术玻璃出资13,334,000.00元,占贵公司注册资本的66.67%,香港恒泰科技出资6,666,000.00元,占贵公司注册资本的33.33%。
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XX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宿外经贸资[202223]5号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批复,贵公司股东XX市新星艺术玻璃将持有的贵公司股份中的11.7647%转让给江苏秀强投资,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29,41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29,412.00元。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XX市新星艺术玻璃持有贵公司46.6695%股权,香港恒泰科技持有贵公司28.3305%股权,江苏秀强投资持有贵公司2023.0000%股权,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持有贵公司6.6000%股权,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持有贵公司4.800%股权,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持有贵公司3.600%股权。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根据经批准的增资协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人民币3,529,412.00元,其中: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应缴付增资款11,0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552,941.00元,增加资本公积9,447,059.00元;江苏鹰能创业投资应缴付增资款8,0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29,412.00元,增加资本公积6,870,588.00元;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应缴付增资款6,0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47,059.00元,增加资本公积5,152,941.00元。上述出资均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223年1月8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江苏鹰能创业投资、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缴付的新增出资人民币25,000,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
1、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缴纳人民币11,000,000.00元,于202223年1月7日缴存贵公司在工商银行宿豫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16030419000051285)人民币11,000,000.00元。
2、江苏鹰能创业投资缴纳人民币8,000,000.00元,于202223年1月7日缴存贵公司在工商银行宿豫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16030419000051285)人民币8,000,000.00元。
3、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缴纳人民币6,000,000.00元,于202223年1月7日缴存贵公司在工商银行宿豫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1116030419000051285)人民币6,000,000.00元。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