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调研分析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具有根底作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原有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队伍结构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已经成为摆在司法行政系统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一、职业化专业化是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必由之路。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是民间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趋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基层法治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职业化、专业化开展之路。――传统的调解领域和方法不能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等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的矛盾纠纷,如仍采用传统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及设置不能适应社会开展需要。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是村(居)调委会和企事业调委会,设置在基层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新时期这种配置已不能覆盖全部纠纷领域,于是很多领域的纠纷主要依靠行政调解和诉讼手段解决。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行业等非村(居)领域等发生纠纷较为陌生,做起工作来力不从心,客观上限制了自身的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根本是由村(居)委会和支部成员兼任。这些人员往往兼职过多,无法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人民调解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标准、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息讼止纷。第2页共6页――人民调解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许多地方还未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建立人民调解专项经费,致使调解员津贴、补贴过低,鼓励机制尚未形成。于是,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利益日趋多元的情况下,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民调解改革和开展的必由之路。二、xx市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探索我市主要从新型调委会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