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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民
调解
工作
调研
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五篇
第一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人民调解作为调解民间矛盾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在推进社会创新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当前,随着加快实施“城镇化带开工业化〞开展战略,工业城开发建设迅猛推进,征地拆迁、利益调整、财产分割、土地权属
邻里纠纷等各种复杂性、多发性、群体性和深层次矛盾纠纷将不断涌现,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这样一个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摸清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状,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未雨绸缪,把握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枣阳工业新城建设做出更大的奉献。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现状
(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状。到目前为止,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583个,其中村调委会479个,社区调委会48个,镇、街道、管理区、开发区调委会18个,专业调委会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1个。调解小组3527个,调解中心户长2023671个,调解员15716人。现已形成以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龙头,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调解小组为依托,调解中心户长为根底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二)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现状。近年来,我市注重强化了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的标准化建设。我们按照“六统一〞(统一名称、统一印章、统一牌匾、统一徽标、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调解员上岗证)、“五有〞(有办公室、有统一牌匾、有印章、有必要的办公用品、调解员持上岗证)、“四制〞(调解纠纷登记制度、纠纷调解调查制度、纠纷调处制度、调解文书归档制度)的要求,对16个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全部进行了标准,设立了专门场所,制作统一的调委会标识、挂牌、座牌、印章和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和卷宗等。此外,针对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普遍存在调解协议书制作格式不标准、协议内容不完整、协议履行率偏低、调解个案文档资料欠缺零散等问题,加强了调解文书格式和调解个案文档资料的标准与指导,要求各级调解组织必须统一使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对调解个案文档资料予以管理。在个案调解程序上,在遵循司法部要求的根底上,参照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增加了卷内目录、调解受理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较好推进了全市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和标准化建设。
(三)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工作方针,注重以“抓小、抓早、抓苗头、抓隐患〞为出发点,积极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主动介入公民与法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解。注重围绕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建立健全排查调解工作机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院、大纠纷不出社区(村)、重大纠纷不出街、镇,把纠纷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无积压。据统计,我市75%以上的矛盾纠纷是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的,实现了调解细小事、稳定大社会之目的。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够建“和谐枣阳〞打造“平安枣阳〞作出了巨大奉献。
二、我市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调解工作虽然在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在维护社会稳定、效劳新战略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随着枣阳工业城开发建设的全面启动,大量深层次矛盾纠纷将集中涌现,而当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还面临着的一些不容乐观、不容无视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枣阳工业城建设的快速顺利推进。
(一)对调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是局部基层单位对调解工作认识、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认为调解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起不了多大作用,有了纠纷找法院,发生案子有公安,没能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抓实抓到位。人民调解组织又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调解的权限、调解的方式、手段、调解的效力都很有限,加上党委政府的认识没解决,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的作用持疑心态度,当事人大都寄希望于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因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时还面临一定难度。
(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强。调解员绝大多数由社区、村干部担任,他们身兼多职,工作繁忙,众多调解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法律政策知识欠缺,对法律、政策的理解运用不到位,调解方法手段单一,较难胜任和应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新时期出现的新纠纷的调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第二篇: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也被国际司法界称为“东方经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基层广阔人民调解员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创立平安河源、构建幸福河源的总要求,忠实履行人民调解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纠纷化解的职能作用,勤于奉献,敢于克难,勇于实践,出色完成了各项调解工作任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创新开展、有为有位〞的良好态势,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开展和加快打造“广东绿谷〞作出了积极奉献。
当前,我市的改革开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伴随着开展的深化,矛盾纠纷将会进一步增多,表现方式也会更加剧烈。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创立平安河源,为加快经济开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重大课题。人民调解以其程序简单、直接方便等优势,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开展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日益显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将以创立平安河源为目标,以“标准、拓展、提升〞为主题,以化解矛盾纠纷和提升调解率为主线,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夯实平安创立根底,为加快经济开展、创立平安河源和打造“广东绿谷〞做出新的奉献。重点坚持做到“三个三〞。
一、充分发挥“三大功能〞
充分发挥“三大功能〞即要充分发
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激化的功能、化解民间纠纷的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矛盾激化的功能。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预防制度,努力在预防上下功夫,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人民调解在消除矛盾隐患、超前预防纠纷发生、有效稳控事态中发挥积极作用,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的功能。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做好日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解决在当时当地,实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目标。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调解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每一宗矛盾纠纷的调解就是一次生动、成功的普法教育活动。广阔人调解员在做好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也要扮演充当好普法教育的宣传员,在调解过程中进行普法教育,努力使每一宗矛盾纠纷的调解都成为普法教育的具体实践,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增强法制观念和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努力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风气。
二、积极推进“三大建设〞
积极推进“三大建设〞即要积极推进调解组织的网络化建设、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和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调解组织的网络化建设。重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根据社会转型,矛盾纠纷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地区多发易发的特点,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特别是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复
杂化、表现多样化的特点,把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既要一如既往地抓好为传统的邻里、家庭类矛盾化解而设立的调解组织,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非传统的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物业小区、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在人口密集场所、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
积极推进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首先主动掌握调解的三个阶段。当前,由于案件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原那么,一般分为对主持调解人员的公正公正品行认可,对案件涉及的行为合法与否、是非曲直的认知,对调解方案或纠纷解决方法的认同等三个阶段。因此,调解员的品行靠自律和实践形成口碑;案件性质与是非认定,一方面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另一方面要有能力引导当事人,这就要求加大对调解员的专业化培训和学习积累;对调解方案的认同,一
方面是“认可〞和“认知〞心理驱动选择,另一方面又要做好疏导分析和奉劝工作,催促当事人主动选择。其次善于把握调解规律。每一宗案件的调解均是双方利益冲突过程中的博弈,有妥协、有放弃。要分析案件涉及利益种类,善于引导当事人哪些是核心利益、长远利益,哪些是可放弃利益、眼前小利,区分悬空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有舍才有得、有放弃才有收获的道理。同时还要善于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道德的手段奉劝引导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再次加强调解员选聘和能力培养。想方设法把懂法律、懂政策、有经验、办事公正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来,也可以聘请律师和在本地德高望重、公正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义务调解员。及时调整充实人员,保证调解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经常性地对调解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特别是注重加强对广阔调解
员“三种能力〞和“六心〞的培训教育力度,“三种能力〞即广阔调解员要有社情民意和纠纷排查的综合分析能力,与群众百姓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做好调解工作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六心〞即广阔调解员对待自己的岗位工作要有热心、爱心,对待基层群众诉求事项要有真心、诚心,调处矛盾纠纷要有耐心、恒心。
积极推进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把“六统一〞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组织机构、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工作制度、台帐资料、纪律要求等方面全面加强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软、硬件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网络化、专业化、标准化迈进。
三、健全完善“三大机制〞
健全完善“三大机制〞即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
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建立
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及各法庭、有关信访单位、综治部门、重点乡镇、企业与村居的沟通联系,建立互相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摸排分析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系统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统计报表制度,为各级党委政府正确把握维稳形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信息,今后要继续坚持好、完善好这一制度,在坚持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的同时,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随时掌握和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纠纷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为党委政
府科学决策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健全完善调解工作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