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人民调解工作原创调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奉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简便、节省时间、减少诉讼、减少纠纷当事人的费用,因其程序的简易性和本钱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被国际上称为“东方一枝花〞的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首创,具有中国特色,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学习借鉴的法律制度,有的国家也在尝试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做法。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层出不穷,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矛盾类型发生变化,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开展大局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研究。以笔者所在区为例,近年来,在排查出各类纠纷案件中,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去做到化解矛盾纠纷,根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种种事实足以说明,在街道、村(社区)二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对当前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开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开展,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开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疑难化、涉及人数多、纠纷性质变化等趋势。资源权属、环境生态、土地承包、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不再是民间的主要矛盾纠纷。二是群体性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主要有农民建房、土地纠纷、征地补偿、安置房分配等问题。三是相当局部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现象明显。所有这些第2页共4页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问题,新特点,要求各级调委会在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的指导下,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需进一步健全。目前,全区拥有人民调解员4000人(含专职调解员2人),网格化信息员共1600人,由此组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