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人工挖孔桩论证报告“XX市双桥千叶.中央广场工程(b1-1-4/03,d21-4/03地块)〞人工挖孔灌注桩可行性论证报告1、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简述千叶·中央广场工程位于XX市大足区双桥经开区,场地东侧紧邻滨江西路与政府着力打造的景点龙景湖隔湖相望,南侧为双桥经开区主要车行道路车城大道,西侧隔一城市道路分别有政府办公大楼、大型公共绿地、市民文化中心,北侧为规划中的居住区以及北环三路,现状为原始地形。b1-1-4、d21-4两个地块拟建物主要为2栋天街形式商业、2栋13/14层公寓楼、1栋17层办公楼,重要性等级二级。商业采用框架结构,公寓楼和办公楼采用框架_剪力墙结构,采用独立根底、桩根底形式。1.2工程场地及地质概况根据现场踏勘及搜集资料,场地大多被填土覆盖,总体地势平缓,地形坡角一般2~15°,局部区域基岩零星出露,岩层倾角12°左右;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场地内土体包括残坡积层及人工填土层两种,土层厚度不均,最大厚度到达15.0m(zy25);场地内地下水贫乏,仅在填土覆盖的原始沟谷及水塘地段存在少量上层滞水,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有微腐蚀;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中等强烈,对相邻建筑影响小;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中等复杂场地。2、根底形式的选择2.1本工程根底形式以桩根底为主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场地内人工填土分布于场地大局部区域,厚度不均,约0~15m不等,局部区域基岩零星出露。据此,本工程采用软弱覆盖层以下的中风化基岩作为持力层,大局部区域根底采用桩根底,桩长估计约6~12m;局部基岩出露区域采用嵌岩独立根底或条基。第2页共16页2.2桩根底形式选用的地方法规限制条件依据成孔工艺的不同,本工程桩根底可以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或机械成孔灌注桩。根据XX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文件(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人工挖孔灌注桩被禁止使用,以机械成孔灌注桩代替。根据渝建发[2023]162号文(2023年12月13日印发),在不便于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的情况下,甲方会同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单位组织专家专项论证通过后,可以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采用人工挖孔在灌注桩,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先进行人工挖孔灌注桩可行论证。3、机械成孔灌注桩与人孔挖孔桩灌注桩的利弊比较3.1本工程采用机械成孔灌注桩的不利条件根据上述场地情况及地质特点,本工程如采用机械成孔桩,有以下几点不利条件:(1)本工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