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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通行业无证经营整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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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 行业 经营 整治 方案
交通行业无证经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标准交通运输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行业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标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交通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副局长郑和平任组长;县运管所李连飞任副组长;县运管所、县公路段、县港航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行业管理科,童健任办公室主任,姜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宣传和信息综合等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一百天整治,全面清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无证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无证经营的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件(包括其他批准文件,下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 (二)已依法被注销、撤消或撤销许可证件,以及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未按固定重新办理有关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件前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整治重点。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无证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流集散地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切实加强对道路工程建设、旅客运输、货运物流、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年8月20日开始起至11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20日-8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行动方案和领导机构于2023年9月5日前报县局整治办公室)。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本次开展的无证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气氛。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20日)。 相关职能单位对辖区内无证户进行摸底排查,按行业分类登记造册,全面准确掌握无证经营户的姓名、地点、经营范围及联系 等详细情况。催促符合条件的无证户在2023年9月20日前办理证件;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标准验收合格的核发证件;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理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的,应及时函告有管理权限的职能单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9月21日-11月10日)。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的〞、小货车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严厉取缔无证维修经营行为。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严禁建设工程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平安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强对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渡口的平安监督检查,严禁渡口使用“三无〞船舶渡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1日-11月30日)。 各单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分析情况,确保整治到位。县局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证经营行为扰乱经济秩序,偷逃国家税收,逃避执法监管,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安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联合其他单位,齐抓共管,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疏堵结合、惩教并举,加强催促、引导和标准。对大学生创业和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实现合法经营;对严重危害社会,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威胁公共平安、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查处取缔;对区域性、行业性以及高危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既分头把关,又齐抓共管,形成标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合力。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间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渠道和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信息函告制度,实现证照管理信息和整治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健全联合执法制度,对涉及多个单位、查处难度较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单位要安排专门科室、专职人员和专门经费,保障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内容总结 (1)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件(包括其他批准文件,下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 (2)(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件前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切实加强对道路工程建设、旅客运输、货运物流、危险化学品运输、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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