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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交通
行业
安全生产
方案
交通行业平安生产督查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全市交通行业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治理交通行业的平安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平安生产“双基〞和本质平安根底工作,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系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交通行业切实将上级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和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平安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平安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交通行业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形式和总体要求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县(市)交通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行业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全行业进行综合指导、协调。
专项行动总体要求:
(一)坚持专项行动与平安生产隐患治理活动相结合,做好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地方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平安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三)坚持专项行动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大平安投入,促进基层根底建设,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四)坚持专项行动与平安工作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相结合,夯实双基工作标准,标准平安管理工作标准,全面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三、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行业平安生产监管
1、重点。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运管、港航、质监管理机构。
2、内容。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平安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平安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平安文化建设情况;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道路运输平安生产
1、重点。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2、内容。一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根本情况。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平安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公司化改造和公车公营情况;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等。
二是驾驶员管理情况。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处理情况等。
三是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平安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情况,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车辆年审情况。
(三)水路运输平安生产
1、重点。黄河、运河浮桥,渡口,仙人湖旅游船舶。
2、内容。一是企业平安生产根本情况。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平安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等。
二是船员管理情况。按最低标准配备船员情况;聘用船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船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等。
三是内陆水域平安管理情况。旅游船、渡口、渡船的管理情况;黄河浮桥的日常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单车、单向行驶黄河浮桥规定落实情况。
(四)交通根底设施平安生产
1、重点。国省干线公路特别是桥梁、涵洞、隧道等公路根底设施;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在建及在用的国省干线公路;在建的水运工程。
2、内容:一是在建的公路水运工程:根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在建的国省干线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验检测、平安评价等从业单位的平安生产条件,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单位执行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是已投入使用的桥梁。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情况;对桥梁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并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资料情况;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情况;对行驶桥梁的双超车辆、超过桥梁设计承载能力的车辆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情况;对已确认的危桥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三是对已确认的危险路段整改情况。
四是安保工程建设情况。
五是易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在用的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隐患整改情况。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督查对象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要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响。要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响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制度
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涉及多个交通管理机构,持续时间长,工作任务重,需要有关管理机构在各负其责的根底上,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孙华斌局长任组长,王克平、蔡朝贵、刘传利任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平安科技科。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督查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但督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
(二)会议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交通行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反映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问题。
(三)信息沟通制度。各县(市)交通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快报制度,认真填写全市交通行业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开工作快报表(附后),从5月1日起,每3天向市局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四)联合督查制度。督查活动由交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管理机构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
(五)通报公告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反面典型案例等予以通报、公告。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交通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7月2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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