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报告篇一: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第一章总那么第一务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使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从排查、治理、报告整个过程全面受控,确保平安生产。根据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公司各生产(基建)矿井(含托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副总工程师、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的等级划分和分类。等级划分:按危害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分类:按事故隐患性质划分为采掘、机运、一通三防、防治水、管理和其它共六类。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依据国家及XX省相关文件及公司的规定(详见附件一)。第五条各生产(基建)矿井(含托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责任主体。各生产(基建)矿井(含托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全面负责。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六条各生产(基建)矿井(含托管)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网络。矿井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照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附件一)逐项排查;,每周组织一次全覆盖式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填写隐患第2页共7页排查登记台帐(见附表一),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第七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审查,对各生产(基建)矿井(含托管)上报的事故隐患确认。第八条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一通三防〞、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特作出如下规定。1、会议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特殊情况下,总工程师可委托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