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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开展
农资
专项
整治
自查
情况
报告
关于乡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核查领导小组,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全镇2023年度、2023年度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20xx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根本情况
2023年度,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13353.60万元,全部支付。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285.8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开展工程、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2270.37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等资金202348.75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11.2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6992.2023万元,物探征地补偿1167.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99.0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79.2023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719户342023人,享受80岁高龄340户356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
2023年,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9563.87万元,实际支付9167.47万元,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429.54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开展工程、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1821.00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育苗等资金1611.03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42.95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320232.31万元,物探征地补偿543.3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84.7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62.62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820户3499人,享受80岁高龄339户361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结余396.40万元,其中:残膜回收资金1.90万元,物探征地补偿32.27万元,因征地面积有争议,暂时未兑付;危房改造资金95.30万元,作为2023年危房改造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98万元,属公益林管理费,稳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育苗资金229.93万元,因资金拨付到位迟,方案第二批兑付,燃油补贴36.02万元,用于2023年造林及林木管护抚育燃油补贴。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23年、2023年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标准,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在良种补贴上补贴面积大,补贴资金多;二是局部涉农资金因分配方案未定、地界纠纷、补偿标准低等原因,致使征地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兑付给农户;三是局部村组空挂户套取农牧户补贴、根底母羊及重复兑付养殖园区根底设施建设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42500元;四是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操作透明度不够,公开到群众时间长,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五是涉农资金公开的形式单一,仅限于村级公开栏纸质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六是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标准。七是涉农资金的发放都采取“一卡通〞发放,局部农户将“一卡通〞存折丧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阔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站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但凡不按照政策要求兑付涉农资金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针对目前发现局部村组有套取农户补助、退耕还林款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将多套取的涉农资金全部收回,分别上交相关村集体经济和镇财政。共收回上缴违规资金42500元。同时要求今后各涉农站所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工程安排去向、实施位置等情况,在工程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要求镇财政所进一步核实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手续是否完善合法,对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坚决收回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站所要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工程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内容,要在党员活动日、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要将纸质材料公开到组、到群众中间,接受群众监督。正真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操作,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标准支付程序,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的“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坚强监管,严肃查处。镇纪委、财政所等站所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分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套取等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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