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三农〞金融效劳法律环境调研报告关于对“三农〞金融效劳法律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开展,根底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无疑会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效劳“三农〞是农业银行的永恒主题,也是农业银行当前开展的战略重点。为了使我行的惠农政策更好的效劳“三农〞,我们首先要分析当前形势下的农村地区法律环境对“三农〞金融效劳的影响,并以此为根底来制定我行的应对策略。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对我们XX市XX县区内一些农村地区的深入调研和实践分析,我们总结出我们辖区内农村地区金融的一些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环境不健全目前我国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中除农业银行外原国有商业银行已大局部撤出,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开展对商业性金融的需要,也不能形成富有效率的、竞争性的农村商业性金融体系。有些金融机构把触角伸向乡镇或县里,只是吸收存款,但并没有发放贷款。在这个情况下,如何效劳“三农〞,贷款怎么投放,风险怎么掌控,是我行必须直接面对的。“三农〞包括了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投资-1-周期长,效益低;外出务工农民回家少,贷款回收困难;村镇干部为出政绩,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共设施或公益项目等,使得小额贷款变成不良贷款。而司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致使银行“赢了官司陪了钱〞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小企业贷款、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为什么比较普遍。这个问题农村实际上是最集中的两项财产,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是没有商品化,不具有流转权,银行不能把它抵押进行发放抵押贷款。所以银行贷款只能采取多户联保、实户联保,最终表现为银行不给农民贷款。银行是一个企业,如果最根本的资金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在今天如此丰富的市场环境下必然会选择自己的利益最优渠道,而并非是农村金融。第2页共4页金融机构的政策性目标要求注重资金的社会效益,而商业性目标又要求实现资金本钱最低化、利润最大化。因此,县域金融机构政策性与商业性目标并存的现状,不仅使其难以做出经营决策,而且,由于金融机构往往更偏重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造成政策性资金被商业化运作,金融支农措施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纷纷实行“大企业、大项目、大城市、大客户〞战略,县级银行实施网点收缩、信贷集中、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