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香港公务员薪酬与制度研究中期报告公务员薪酬制度研究读书笔记一、相关理论综述二、中外实践比较1.美国政府对公务员的绩效评价不只是适应形势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它从法律法规到政策都作出了一套完整的规定,以保证对公务员绩效评价制度的有效施行。美国法律在第5局部第43章中规定,要给公务员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并用精确的方法进行衡量其工作绩效,用“不可接受的绩效〞的判断结果作为没有满足绩效标准的,这个绩效标准在关键性绩效指标中可以是一个方面的,也可以是多方面的。这条法律规定说明,公务员的工作必须到达相应的绩效标准,即“保存绩效标准〞,对于未到达者,将以“不可接受的绩效〞来给予降职或调离的行政处分。因此,在实践中,就出现了用“到达/未到达〞的绩效评价方法来判断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是否到达了标准。在这样的绩效管理中,制定任何高于“保存绩效标准〞的绩效标准都是违背法律初衷的,法律的根本意图是制定适合公务员,但又具有一定的难度的“保存绩效标准〞。[胡晓东,刘兰华.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绩效评价及其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23,(02):99-20233]2.三、存在问题分析1.现行的公务员薪酬结构主要由根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其中根本工资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在公务员总薪酬中的份额较小,由中央财政支付,而各项补贴、津贴一般占公务员总薪酬的60%-70%左右,且由地方财政安排,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果某一公务员月职务工资是2022多元,那么,其月津、补贴收入一般有5000-6000元左右,这与国际上公务员津贴在其总薪酬中约占2023%-40%[高永华,俞阎红.中外公务员养廉制度的比较与思考[j].检察实践,2023,(04).]左右的比例显然是不一致的。2.从本质上来看,就是目前有关我国公务员薪酬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作为法律依据,第2页共6页但其中有关公务员薪酬的规定,原那么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各级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尚未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相对于兴旺国家,我国用法律来管理国家公务员薪酬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王涛.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向[j].中国商界(下半月),202223,(11):194-195.]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套系统、完整的公务员薪酬法能对公务员薪酬体系的单一性和确定性标准提供法律保证,由此也很难从根本上杜绝一些地方或部门在薪酬上的集体腐败现象。3.在目前公务员实行的职级薪酬制度中,级别与职位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