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发生工伤的原因及平安执法检查应注重的问题目前,我们对机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机械行业存在多起工伤事故,工伤主要表现在职工手指、胳膊、腿、脚趾骨骨折、挫伤,皮肤裂伤等。通过工伤事故原因分析,大致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单位平安培训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单位未制定年度平安培训方案,对新职工未进行三级平安培训,平安培训只是口头强调,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缺乏,不作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书超期未审上岗等方面。二是单位定置化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物件乱堆乱放,堆放过高,车床床头、小刀架、床面、滑道面上随便放置工、量具,物件占压平安通道等方面。三是单位监督职工按规操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特征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职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触及机械转动部位的进口处,装夹、测量工件时不停车进行,更换新砂轮后试运转不加防护措施,随意用手去除铁屑等方面。四是单位平安用电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电工无证上岗,机械设备的用电线路老化、杂乱,电线在设备的钢架上乱拉乱扯,控制开关敞开,维修设备时不悬挂警示标志等方面。五是单位落实机械设备平安防护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未配备平安防护装置的老式设备没有及时改造,未及时购置自动化设备,淘汰老式设备等方面。为防范机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笔者认为,安监执法人员对机械行业执法检查中应注重检查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注重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平安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六项平安生产管理职责。要逐项检查每项职责的落实情况,查看相应的资料,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职责的,严格按照平安生产法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理。二是注重检查单位对职工的平安教育培训情况。平安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