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XX省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资质管理方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法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法条例,我社区贯彻落实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建制市、镇。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并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行环境卫生工作承包责任制,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素质和效劳水平,实行环境卫生效劳社会化和有偿效劳,改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阻碍、阻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第七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保持整洁、美观、完好。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容貌,不得任意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第八条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色,并设置专门标志,不得任意改动和撤除。第九条城市主要街道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第2页共6页第十条城市街道两侧及繁华地区的建筑物前,应中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因特殊情况需设置实体围墙的,必须经城市市容管理机构许可。第十一条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去除。第十二条城市街道应当保持平坦、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应当及时修复。城市主要街道应当采用港湾式的公共汽车停车站。第十三条城市中不得架设架空管线,对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单位内部管线设施,不得跨越街道上空架设。城市中的给水、排水、排污管道应当保持畅通,自来水、污水、污物不得外溢。雨后积水应当及时排除。第十四条交通设施、公用电信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