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椰心叶甲检疫技术规程
LYT
2423-2015
椰心叶甲
检疫
技术规程
2423
2015
LY/T2423-20158.2熏蒸处理对带疫的植株、苗木可采取溴甲烷熏蒸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的方法按照S、/T1124一2002中第4章、第5章、第6章的规定执行,处理技术要求参见附录C。8.3药剂处理对带疫植株、苗木、运输工具以及染虫的堆放场所、包装物等,可使用药剂喷洒、淋灌、浸泡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常用药剂种类和处理方法参见附求D。8.4效果检查可通过揶心叶甲虫体死活状态判定除害处理效果,判定方法见表1。表1椰心叶甲虫体死活状态判定表虫态体表色泽虫休软硬程度对外界刺激反应分有光泽有弹性步死无光泽无弹性不动注:虫体软硬程度指幼虫死活状态。9检疫管理9.1疫情报告检疫中发现椰心叶甲疫情的单位,应根长有关疫情报告的规定,及时汇总发生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疫情发生情况。9.2种苗繁育地检疫管理9,21繁育棕榈科苗木及其繁殖材料时,不应使用来白椰心叶甲疫情发生区的苗木及其繁殖材料。种植前,应实施严格检查,在确定无虫后再进行种植。疫情发生区必须育苗时,应在独立的且有隔离措施的繁育地实施,所育苗木应就地使用。9.22种苗繁育地的所有者应开展疫情调查和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当地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应加强繁育地的抚育管理,及时清除受害植株。9,23在对种苗繁育地进行产地检疫时,对没有发现疫情的,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发现疫情的,应立即组织除治。除治期间,繁育地的苗木其繁殖材料不能调运出画。除治后,经所在地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实地调查无疫情发生后,才能申请调运出圃,并在本地使用。9.3调运检疫管理调运人不应调运带有椰心叶甲的苗木及其繁殖材料。在调运棕榈科苗木及其繁殖材料时,调运人应当检查苗木及其繁殖材料是否带有揶心叶甲虫体。若发现带有的,应当进行除害处理。9.4疫情未发生区检疫管理在疫情术发生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对来白椰心叶甲发生区及其毗邻地区或途经疫情发生区的寄主植物实施检疫,发现疫情时应做好记录,保存抽检样品和标本,实施除害处理,并上报上级林业植物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