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煤矿平安培训教材煤矿新工人岗前平安培训前言所谓“新工人〞是指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或由其他岗位转入新岗位的职工。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平安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又明确要求。煤矿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一章煤矿平安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一、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2023年提出平安生产要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平安第一〞是平安生产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平安生产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实现平安生产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平安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未按规定检测瓦斯及瓦斯超限作业的。指的是。瓦斯检查工配备数量缺乏、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和假检以及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1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等等。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平安生产责任人和平安管理机构的第2页共16页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有其他重大平安生产隐患的。三、从业人员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获得平安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2、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平安培训掌握平安生产技能的义务。-3准。第四编职业危害,规定了职业危害的管理和监制、健康监护的标准。2、煤矿平安规程的特点。强制性、科学性、标准性、稳定性。3、操作规程的根本内容。对岗位工人生产作业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平安本卷须知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操作规程的根本内容一般包括四个局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