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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外来人员
安全
培训教材
外来人员平安培训教材
一、入场平安本卷须知:
1、厂区内严禁吸烟、酒后上岗;严禁将饮食品带入生产区;严禁在生产区域饮食。
2、严禁寻畔滋事、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
3、未经区域负责人同意,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
4、未经区域负责人同意,严禁动用公司相关设备、设施和物料。
5、所有施工作业必须向所属部门书面申请,得到审批、许可前方可开始作业。
6、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区域负责人之间的协调联络,服从监护人的指挥。
7、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有不了解请询问区域监护人或负责人。
8、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对平安有疑虑时,应立即通知区域监护人或区域班段长以上人员,待异常情况或疑虑消除后,才能作业。
9、严禁违章操作、指挥。
10、作业中断或完成需离开作业现场必须通知当班负责人。
1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2、严格遵守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有违反一律按章处分;造成事故者,加倍处分。
二、作业平安规定:
〔一〕动火作业
1、申请——向作业区域负责人申请动火作业许可。
2、三不动火——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3、联系——动火前要和作业区域的车间、工段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作业区域派专人负责做好动火设备的置换、清洗、吹扫、隔离等解除危险因素的工作,并落实其他平安措施。
4、动火平安措施及要求——
〔1〕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2〕储罐动火,去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3〕设备内〔氮气、水蒸气〕保护。
〔4〕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5〕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隔断,挂牌。
〔6〕去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去除易燃物后予封闭。
〔7〕电缆沟动火,去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8〕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9〕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10〕注意火星飞溅的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11〕氧气瓶,溶解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米。〔12〕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溶解乙炔瓶禁止卧放。
〔1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平安可靠,不准带病使用。〔14〕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15〕室内动火,应将门窗翻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去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16〕可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7〕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18〕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存至动火结束。
〔19〕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20〕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平安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平安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21〕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2〕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23〕假设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证。
〔24〕动火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做到不遗漏任何火种,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电源,不能把动火设备遗留在现场。
〔25〕假设涉及受限空间、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二〕登高作业
1、申请——向作业区域负责人申请登高作业许可证。
2、概念及分级——凡在附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一般情况下,高处作业按作业高度可分为四个等级。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作业;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平安措施及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平安要求,按高处作业证内容检查确认平安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戴平安帽,拴平安带,穿防滑鞋。〔3〕作业前要检查其符合相关平安标准,作业中应正确使用。
〔4〕作业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平安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平安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5〕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应符合相关平安规程。
〔6〕在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业。
〔7〕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爬梯时手中不得持物。〔8〕不准空中抛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9〕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作业平台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10〕高处作业下方严禁站人,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
〔11〕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2〕在电气设备〔线路〕旁高处作业应符合平安距离要求。
〔13〕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14〕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5〕假设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证。
〔16〕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酒后人员及其他健康状况不良者,不准高处作业。
〔17〕如遇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应停止高处作业。〔18〕假设涉及动火、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19〕30米以上高处作业应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将联络相关事宜填入高处作业证平安防范措施补充栏内。
〔三〕受限空间作业
1、申请——向作业区域负责人申请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概念——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要求〔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违章者必须给予经济考核或处分。〔2〕在受限空间内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办理“高处作业证〞。
〔3〕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应按动火作业要求办理“动火作业证〞。〔4〕“受限空间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段长、组长再次确认无误前方准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5〕受限空间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6〕“受限空间作业证〞的有效使用时间为8小时,过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7〕受限空间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前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四〕吊装作业
1、申请——向作业区域负责人申请吊装作业许可证。
2、概念——采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要求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警式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4〕吊装作业中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和办理“高处作业证〞。
〔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平安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业锚点。
〔8〕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平安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平安检查,吊装设备的平安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前方可作业。
〔9〕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平安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0〕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防止同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平安距离。
〔11〕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2〕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3〕在吊装作业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①指挥信号不明;②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③斜拉重物;
④光线缺乏,看不清重物;⑤重物下站人;⑥重物埋在地下;
⑦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⑨重物越人头;⑩平安装置失灵。
〔五〕、动土作业
1、申请——向作业区域负责人申请吊装作业许可证。
2、概念——在厂区内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即为动土作业。
3、要求
〔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证〞,没有“动土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2〕动土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平安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催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地审批手续不齐、平安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识别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前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方法挖掘,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②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平安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③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平安边坡或围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围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④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的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前方可施工。
⑤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