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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一法两
条例
贯彻落实
情况
报告
关于“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开展的重要根底,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xx市促进民营经济开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优化开展环境,激发开展活力,促进了民营经济向高质量开展方向迈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项措施宣传、落实“一法两条例〞,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在财税、融资、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支持力度和效劳措施,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开展宣传学习,普法工作不断推进。
一是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平时的企业走访、平安生产月、3·15普法等活动屡次开展“一法两条例〞的宣传;积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熟悉政策法规的同志到各乡镇、循环经济示范园集中宣传,深入企业、车间面对面宣传,累计参与宣传的民营企业逾百家;通过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相关部门子站平台、各行业各领域政企交流互动群以及其他多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多方位开展学习培训。自“一法两条例〞公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屡次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法律、条例的内容、精神;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理解水平和业务素质;多部门联合组织企业培训班,为企业家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受训企业家达202300多人次。
(二)聚焦减负融资,激发中小企业开展活力。
一是注重政策支持。制定XX县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开展十条政策XX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开展假设干政策实施细那么XX县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开展考核方法等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政策。
二是推进减负工作。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本钱;出台了XX县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等标准涉企收费的文件;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围,增值税起征点从3万提高到了2023万,增值税改革继续深化。从2023年第一季度涉税数据显示,全县320239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面20230%,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290.2023万,同比新增减免税额1634.58万,新增享受户22023户;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免税优惠2023405户次,减免税额2302.03万,同比2023年第一季度优惠税额增长了43.03%,新增享受户1958户;2023年以来,为开发园区和乡镇工业聚集区39家企业工业投资工程办理免收费60项次,免收资金达1251.1万元,其中:市级免收金额4.4万元,县级免收金额1246.7万元;取消、停征我县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政府性基金收费2项,年减负额约2700万元。
三是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加大财政扶持,2023年初预算安排扶持产业资金3.5亿元、扶持企业科技创新资金1.2亿元、扶持民营企业开展专项资金5亿元;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效劳,积极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资金、“劝耕贷〞等财政金融产品,2023年新增政银担贷款3.96亿元,全县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提供的贷款余额逐年递增,2023年民营经济贷款余额约161.1亿;推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截止目前全县3家民营企业(合矿机械、久易农业、东锦园林)在“新三板〞挂牌,54家民营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省股交中心科创板企业共2023家,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额1420238万元(中南光电5800万元,超清科技4998万元,合矿机械3300万元)。
(三)围绕创业创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全县建设小微企业“双创〞基地12个,入驻企业406户,其中5个被认定为市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
二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科技方案工程。加快开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改造传统产业,持续推进海源机械、中原内配等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在人工智能、机器人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探索布局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合肥亿达智慧科技城、华夏幸福机器人小镇等工程建设;以开展需求为导向,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培育以海特精工、中南光电、希尔凯电气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向“智造〞转型,推动制造业生产技术水平、智能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
三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开展,下好创新“先手棋〞。三年来,全县专利申请2023244件,其中,申请创造专利6839件;专利授权1898件,其中,创造专利授权204件。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6家,省、市创新型企业36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点2处,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家,企业技术中心5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3家,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4家,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6家。“三品一标〞总数达147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开展到41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总量均位居全省前列。2023年我县在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排名前移十位,跃居第74位。
(四)完善效劳保障,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开展。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效劳平台。建成XX县区中小企业效劳平台、合肥荣电实业股份的智能小家电创新创业公共效劳平台以及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的中盐红四方“众销〞效劳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创业辅导等免费效劳。
二是着力提升效劳效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务效劳中心实体中心共进驻县级部门、机构49个;努力推行网上政务效劳,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登记、一站效劳〞;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广泛了解企业意见和建议,全面贯彻落实领导联系效劳企业制度,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工作。
三是强化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合理流动和鼓励保障机制。研究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来我县干事创业。加大外乡人才的培育力度,在企业选拔一批技术拔尖人才,发动企业积极申报“363〞团队、庐州英才、228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工程,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合作,搭建人才和技术效劳平台,吸纳高层次人才落户开展,吸引高新技术落地产业化,力争在相关技术研发、应用上创新突破。
二、“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重视还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构不健全。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但我县尚未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配合,各自为战,导致有些工作无人问津、出现盲点。二是法律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开展了很多宣传活动以及学习培训,但是效果不明显,局部执法人员对一些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对承担的法律职责比较模糊,企业负责人及管理层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也较为淡薄。
(二)管理工作粗放,监督检查机制缺失。首先,管理体系不完善、统计信息不健全。我县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为经信局,具体业务由经信局下设的中小企业局负责,工作人员少,管理职能淡化、弱化,统筹协调非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力度不够,对不同行业企业牵头抓总、分类指导能力缺乏,致使管理粗放。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但我县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数据较为全面外,中小企业税收、就业和非工业行业、规模以下企业等方面根底性数据欠缺,资料不完整,影响了对我县中小企业开展现状的准确把握、分析判断及制定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其次,没有建立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七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虽然其中没有具体明确定期的时间间隔,但是应该根据各自的情况作具体的细化规定,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予以明确。
(三)效劳效能亟待提高,扶持措施亟需加强。首先,职能部门效劳意识有待加强。“放管服〞改革还不够彻底,重检查、轻效劳,重收费、轻管理现象和企业办事难、慢、繁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创新、市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的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工作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有效性。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方面,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工程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效劳〞,但实际上,中小企业获得本级政府采购合同情况不容乐观。再次,社会化效劳体系还不够健全。担保、法律、审计、征信等中介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且分布不平衡,效劳效率不高,中小企业公共效劳机构和信息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中小企业开展困难多。我县中小企业开展总量不大、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不少中小企业管理方式落后,以家族式经营为主,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动力缺乏,开展的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企业用地难、融资难、负担重等老问题依然突出;企业投诉维权渠道不畅,机制不健全,当企业权益受到损害和侵犯时,很少走司法程序,也不知道向哪些部门和行业组织反映、投诉或举报。
三、下一步措施及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改进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开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部门法定职责。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一法两条例〞中的法定职责,细化、硬化为中小企业效劳、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的各项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时机平等、规那么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效劳、依法标准、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开展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气氛。一是狠抓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采取专家解读、专题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两条例〞的主旨精神和实质内涵,使每一个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并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切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积极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面向全社会宣传“一法两条例〞。开展送法律、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利用我县中小企业效劳等平台为依托,将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宣传到每一个中小企业,并做到突出重点、经常更新,想方设法地调动企业学法懂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好企业及自身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中小企业开展的舆论气氛。
(三)加强领导,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研判我县中小企业开展形势,总结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找准中小企业开展存在突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依法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中小企业开展情况汇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工业行业中小企业的统筹规划、工作指导和政策协调。二是完善中小企业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加强对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其他行业企业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分类统计、运行分析、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