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例文XX市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范文根据XX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X府教督函〔2023〕XX号〕,按照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XX府教督函〔2023〕XX号〕、茂名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XX府教督〔2023〕XX号〕要求,我市于今年6月份组织XX组督导评估小组,对首个周期第二年督导评估方案的XX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督导评估开展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制订了督导评估周期和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XX教〔2023〕XX号〕,明确了督导评估对象、内容、方式、流程和要求。6月上旬,召开了2023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业务培训班,重点讲解督导评估方法、程序、指标和督导评估系统的使用,明确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6月中旬,各督导评估小组,在幼儿园全面自查、整改的根底上,采取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二、督导评估分值情况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部管理100分。〔一〕总分和单项指标平均分值本年度督评幼儿园总分平均分值826.52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07.01分,安全卫生179.64分,保育教育169.28分,教职工队伍175.98分,内部管理94.61分。〔二〕城市园和农村园平均分值城市园总分平均分值821.98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06.07分,安全卫生179.08分,保育教育162.35分,教职工队伍179.66分,内部管理94.82分;农村园总分平均分值828.60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07.44分,安全卫生179.90分,保育教育172.46分,教职工队伍174.29分,内部管理94.51分。城市园在师资队伍、内部管理方面平均分值略高于农村园,农村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和保育教育方面平均分值略高于城市园。〔三〕公办园和民办园平均分值公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38.20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12.32分,安全卫生173.46分,保育教育184.25分,教职工队伍177.22分,内部管理90.96分;民办园总分平均分值822.27分,其中单项指标平均分值:办园条件205.08分,安全卫生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