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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高
建筑
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宁夏
工商局
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宁夏工商局范文
为深刻吸取英国伦敦“6·14〞高层公寓火灾教训,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会议部署,自治区公安厅、综治办、经信委、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公共平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那么,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根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平安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
二、治理时间2023年7月至12月。
三、治理范围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四、治理重点
(一)合法性检查
1.正在施工建设的高层建筑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
-3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六)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被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七)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标准,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标准。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平安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平安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迫断装置。
4.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标准。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平安措施。
(八)日常消防平安管理
1.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平安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平安制度和消防平安操作规程,消防平安责任人、管
-5量缺乏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四)畅通平安疏散生命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撤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到达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平安疏散;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五)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分和强制措施。对正在违规安装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严厉处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消防设施关停瘫痪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平安疏散通道堵塞、违规停放电动车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清理完毕;对电缆井、管道井以及电缆桥架防火封堵不严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隐患,一律提请当地政府采取书面警示、重点约谈、挂牌督办、公布曝光等手段,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消除隐患。
(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播送,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24小时监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并纳入“智慧城市〞管理。鼓励单位
-7及led屏、橱窗、板报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平安意识。在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普遍开展消防平安“三提示〞工作,高层建筑物业和楼宇管理人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平安培训和消防演练。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知识纳入干部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内容。
(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排查整治的高层建筑应向社会公开。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平安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视情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
(十一)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地方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下级政府解决不了的,上一级政府要挂牌督办;特别严重的,报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治理工作期间,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凡高层建筑发生亡3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县级政府组织调查;发生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灾,提请市级政府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任务分工
各级行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9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平安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各有关行业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催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催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催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平安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要成立检查组,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抽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政府2023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八、工作要求
-11
第二篇: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消防平安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消防平安承诺书
为深刻吸取近期多起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我单位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是承诺全面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制,保证消防平安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是承诺开展“平安自查、隐患自改〞,认真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消防平安防范措施。
三是承诺完善消防平安“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消防平安操作规程,配备专业电工,确定建筑“楼长。
四是承诺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的设置和封堵符合消防平安技术标准,管井内不堆放杂物,日常管理到位。
五是承诺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标准,电气设备容量负荷不超标,燃气管线敷设、安装符合标准,落实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
六是承诺不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不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管道井、电缆井内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
七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装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志并组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明确维保责任。
八是加强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员工上岗之前全部经过消防平安培训合格,做到每名员工懂消防常识、懂器材使用、懂自救技能。
九是保证本单位物业效劳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平安防范效劳。
十是对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平安。
十一是发生火灾时,立即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十二是做好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工作。保证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火警,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并能联动周边区域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力量。
单位(盖章):
承诺人(消防平安责任人):
时间:
第三篇: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公告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电视 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英国伦敦“6o14〞高层公寓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社会化消防平安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二、治理内容
(一)合法性检查
1、正在施工建设的高层建筑要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手续;
2、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办理开业前消防平安检查手续。
(二)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
1、各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工地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平安负责人,落实消防平安责任,严格管理火源、电源以及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
2、大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临时消防车通道,配备相应种类、数量消防设备;
3、工人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a级。
(三)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要采用不燃、难燃外保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