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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食品质量
整治
工作方案
食品质量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电视 会议以及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为认真解决本区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政府决定,自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为此,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工业区)、各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滥用添加剂,无证生产加工、经营未经检验(疫)甚至病害畜禽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平安的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平安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在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平安的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问题,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建设食品平安示范区和食品放心街镇、社区。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效劳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平安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各街镇(工业区)、各职能部门要本着既治标、又治本的原那么和全面强化、重点治理、长短结合的工作思路,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本区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平安产品的质量平安水平,确保第12届特奥会以及中秋、国庆黄金周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维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年世博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保障体系打好根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我区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八个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全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20230%纳入质量平安监测范围;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根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根本解决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经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平安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生产企业是食品平安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平安承诺书;加大巡查抽检和专项抽查力度,加强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催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二是加强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查处伪造、变造、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帮扶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其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其销售区域,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平安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
五是加强对食品企业生产储运设备、包装材料、消洗用品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对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杜绝有毒有害包装材料用于食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储运工具、包装材料、消洗用品进行监督,对食品标签进行标准和监管。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23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20230%签订食品质量平安承诺书;根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区经委、农委、质量技监局、公安分局、房地局、城管大队等)
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
二是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
三是推进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各项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等4个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加强保健食品上市产品及广告的监管,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平安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到今年年底,全区城镇的市场、超市2023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各街镇(工业区)、社区食杂店2023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城镇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行为;根本解决销售无证生产食品的问题。
(四)餐饮消费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区教育体育局、建设交通委、工商分局、卫生局、质量技监局、城管大队、公安分局等)
一是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标准,进一步标准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尤其要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农村、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二是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单位经营性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三是以宣传培训为手段,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的指导;严厉查处各类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马路食品小摊点和餐饮大排档。
到今年年底,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2023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将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八以内;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力争20230%定期体检;彻底解决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药品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等)
一是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平安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催促企业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gmp)。
二是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的根底上,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痊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等形式发布的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质量监督抽验,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
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根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标准,药品平安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猪肉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农委,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区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整治关闭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生猪小屠宰场,依法查处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的违法行为,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
二是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含有瘦肉精残留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流通环节。
到今年年底,本区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20230%;本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2023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平安的产品质量平安整治。(牵头部门:区质量技监局,配合单位:区建设交通委、经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
一是集中开展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2023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平安产品的治理整顿。做好上述2023类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建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推进上述2023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产品电子监管网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