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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篇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88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888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888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近县政府同意,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888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阔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面
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罚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规法我县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健康开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二、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集中7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5月)
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 会议精神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三个到位:二是及时向生产、经营者宣传到位,三是向社会和消费者宣传到位。以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为主体,实行部门、乡(镇)联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群策群防的工作格局,增强公众食品平安消费信心。大力宣传和贯彻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食品平安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四进〞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平安知识,切实真强广阔消费者食品平安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题责任意识,鼓励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诚信自律。各监管部门要公布食品质量平安投诉举报 或
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充分发挥群众广泛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
(二)阶段(2023年4月—7月)
1、对本地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
进行摸底调查,根本掌握本地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状况。进一步开展食品平安根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单位的根本信息档案及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花名册,掌握监管单位食品平安根本情况。
2、催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
纠工作。
3、按照职责分工,在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采取明查
暗访等形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县食安办发聩相关信息。
4、根据以往食品平安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
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食品抽检方案,结合监管职责,确定抽检的重要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及时通报抽检情况,防止重复抽检。
5、及时收集并发布“黑名单〞。汇总、归类发生的各
种问题,分析生产问题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完善现
有的监管措施,对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方法和有效的监管手段。
6、
(三)清理整顿阶段(2023年7月—11月)
1、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重点,根据自查阶段掌握
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个销售的黑窝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彻底纠正。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催促和评估“黑名单〞物质的监管情况,曝光一批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3、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验和监
测。
4、加强源头管理。各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
食品添加物源头,标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稳固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2月)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
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
理制度。
3、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
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制定食品添加剂运输、苍储的管理措施。
4、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
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指导企业做好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申报工作。催促销售及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检查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要证索票,票证保存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l行进货检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成心非法添加的,一律撤消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严
篇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为核心,全面整顿和治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积极构建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平安监管新机制,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平安的突出问题,促进食品平安形势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
二、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202223年以来陆续发布的五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
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我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一)饲料生产及种养殖环节
针对当前个别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药物、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屠场生猪肉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由农业办负责)。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针对个别企业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使用“碱性橙Ⅱ〞浸泡豆腐皮,在肉制品中添加“黄金粉〞等工业染料,在辣椒制品中添加苏丹红,在河粉中添加荧光增白剂或石蜡,在粉条、粉丝中添加石蜡或墨汁,在乳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在含乳饮料中添加甘氨酸,在肉制品、米面制品和蜜饯等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着色剂、增白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催促企业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强化企业自律(由镇工商分局、质监站、综合执法分局负责)。
(三)食品流通环节
以集贸市场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市场为重点,针对局部月饼咸蛋-2-
黄、辣椒制品、调味品中使用苏丹红,乳制品中使用三聚氰胺、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和工业用火碱等违法行为,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催促食品经销商落实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溯源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由镇工商局、经贸办、综合执法分局负责)。
(四)食品消费环节
以餐饮业中糕点、米面制品、熟肉制品、冷饮制售、调味料为重点,针对非法添加“吊白块〞、硼砂、滥用着色剂及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开展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催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完善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对亚硝酸盐等高风险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站、综合执法分局负责)。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2023日)
1、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镇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委委员李容新任组长,经贸办主任何海波、工商分局分局长王毅、农业办主任李满林、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李富财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食品平安办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3-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那么,根据职责分工,催促辖区内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单位对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及不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023日至5月25日)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重点,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
2、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严密监测。对镇、村(社区)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的源头,阻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严惩。
3、各有关部门要对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4-
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
4、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监管职责,制定食品抽检方案,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抽检方案和抽检结果,防止重复抽检。
(三)总结评估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缺乏,及时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恶性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