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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违法
用地
建设
整治
工作方案
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部门职责;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强化各级各部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中的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建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建设环境、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两违〞案件、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对XX县区无维修价值的危房,统一登记造册,由县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储危房占地、加快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进度、加大督查力度、在摸清全县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底数的根底上,通过自查、撤除、处分等措施,对“两违〞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撤除占用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耕种条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强化督查,健全机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强化各级各部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中的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建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提供良好的用地建设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统称各乡镇,下同)要加强对“两违〞整治政策的宣传。县广电局要开辟“两违〞整治专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力度、深层次、全方位的跟踪报道,特别要加大对拆违现场和典型案件查处的曝光。继续造大“两违〞整治声势,形成对“两违〞行为的强大震慑,努力创造良好的土地建设执法环境,标准市场秩序。
2、严厉查处“两违〞案件。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非法占用根本农田的“两违〞案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对涉及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是要从严查处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参与土地私买私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
3、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在全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
4、对XX县区无维修价值的危房,统一登记造册,由县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储危房占地。对全县2023年1月以来的各类“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台帐。
5、加快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进度。全县各乡镇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工作,并对村庄规划进行公布。杜绝农民在村庄规划区外占用耕地建房。
6、加大督查力度。县整治“两违〞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督查工作,纠正各类“两违〞行为,确保整治工作的成效。根据x县查处城市规划区内“两违〞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两违〞办处理建议发函后一周内不予落实,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在摸清全县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底数的根底上,通过自查、撤除、处分等措施,对“两违〞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撤除占用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恢复土地耕种条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先行开工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周边和新建、扩建道路两侧以及征地中抢建的非法建筑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建筑物予以撤除,坚决遏制新的“两违〞行为发生。
三、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等工作;对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并填写摸底排查统计表;负责对辖区内“两违〞行为进行制止,组织撤除违法建设,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予以恢复耕种条件。
(二)县建委负责XX县区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三)县国土局负责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做出处分决定并限一周内落实到位;及时移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向监察机关提出对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四)县房产局负责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县委宣传部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全面报道工作进展情况。
(六)县监察局负责审查“两违〞案件的处分建议,及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催促检查各单位专项行开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各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七)县法院负责受理、审查县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两违〞案件,及时作出裁定,履行强制执行职能。
(八)县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涉嫌“两违〞犯罪的嫌疑人。
(九)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涉嫌“两违〞犯罪的案件;配合县国土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十)县财政局负责罚没款和实物的入库。
(十一)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利用违法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停止经营活动。
(十二)县水务局负责查处水利工程范围内非法占地案件和利用自备井向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供水的行为。
(十三)县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断电措施。
(十四)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两侧“两违〞案件的查处。
(十五)县公路分局负责省道公路两侧的“两违〞案件的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保障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把手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沟通,积极协调,部门间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做到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打击效果。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分阶段督导。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建设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x县查处城市规划区内“两违〞责任追究暂行方法对有关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建立工作报告、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县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将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督查情况及时通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列入年度综合目标工作考核范围进行考核评比。同时,要建立由建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执法机制;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的违法案件查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遏制“两违〞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内容总结
(1)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
(2)县广电局要开辟“两违〞整治专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力度、深层次、全方位的跟踪报道,特别要加大对拆违现场和典型案件查处的曝光
(3)继续造大“两违〞整治声势,形成对“两违〞行为的强大震慑,努力创造良好的土地建设执法环境,标准市场秩序
(4)(十四)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两侧“两违〞案件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