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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计生委
整治
工作方案
计生委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正常,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根据省纪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统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联合制定的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皖人口发[2023]2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b超使用、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营造浓厚舆论气氛,为保持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时间
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于2023年8月至2023年3月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23年8月)。各级、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23年9月—2023年2月)。全面摸底排查,锁定重点对象,展开调查取证,依法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效劳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组织人员开展催促指导。
第三阶段。督查评估(2023年3月)。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行动督查评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向省人口计生委和市政府报告。于3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县、区及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内容。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形成良好舆论气氛。大力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引导广阔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两非〞行为对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自觉抵抗“两非〞行为;全面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效劳机构及有关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坚决拒绝“两非〞行为;积极组织协调报纸、播送、电视、互联网等群众传媒,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气氛;公布“两非〞有奖举报公告和举报 ,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集中力量查处“两非〞,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开展“两非〞案件查处。对查实的“两非〞案件,依据人口与方案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违反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到位。
1.严查“两非〞涉案机构和从业人员。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效劳机构,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撤消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对情节严重的机构撤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撤消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涉案机构的单位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党员的,一律从重给予党纪处分。
2.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并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查“两非〞受术当事人。违反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对当事人依法从重给予经济处分;对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领取生育证的,不批准其再生育;已领取生育证的,注销其生育证。
4.严查组织、介绍“两非〞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实施经济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严查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有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有效工作机制。
1.完善孕情跟踪随访效劳制度。人口计生和卫生系统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孕情监测力度,努力提高早孕发现率。要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强化孕情跟踪效劳,做到有孕情有结果,引(流)产有原因。对政策内怀孕14周以上无出生个案,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和会审,发现有“两非〞行为的,坚决一查到底。
2.完善b超管理使用制度。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并举,b超使用管理与诚信承诺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b超使用双人操作、双人签字制度。b超室要设立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和有奖举报 。购置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设备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设备的类型、数量、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名单报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禁止超诊疗范围配备超声诊断仪等可用于鉴定胎儿性别的设备。
3.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的监管,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医疗保健和计生效劳机构要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采购、入库、管理、使用、报废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必须由妇产科医生开具处方。
4.完善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凡为妊娠14周以上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否那么视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当事人责任。
5、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要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效劳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指导其完善落实上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四)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宣传倡导、管理监督、利益导向、全程效劳、打击“两非〞、统计监测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为主体,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积极配合,广阔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纪检部门。指导、催促和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及时调查党员干部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指导、催促和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组织或参与查处因方案生育违法违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2.法院部门。开展方案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方案生育证明、溺弃(杀)、残害女婴、侵犯妇女人身权利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方案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
3.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4.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5.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效劳机构的管理,并做好孕情管理与效劳;会同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卫生、统计、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效劳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部门协调机制;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6.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本区域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构成情况,分析开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通报制度。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发动和组织广阔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时间上保证,经费上保障,人员力量上强化,工作责任上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要主动结合本地实际和本部门职责要求,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到位,清理整改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确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要不断完善层级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落到实处,不推诿、不扯皮。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指挥领导和组织协调职责,进一步落实完善部门联动管理、联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打击“两非〞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办,落实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将作为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办检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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