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计生委
数据
整合
工作方案
计生委数据整合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市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任务
采取整合根底数据、优化管理流程等综合手段,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改变全员人口与流动人口根底信息不一致、信息交换不同步、信息管理不通畅的现状,实现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根底信息完全统一,最终形成以全员人口根底数据库为主体,其他辅助信息管理系统为补充的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发挥信息化建设优势,对全员人口信息实时动态监控,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流动等全方位的数据信息,提高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实施安排
1.发动培训阶段(6月30日前)。成立全市数据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市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数据整合工作发动培训会,传达省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任务。按照分级培训的原那么,完成对各级相关业务管理负责人员、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及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2.走访核实阶段(7月1日—7月20日前)。根据“省全员与流动人口数据整合系统〞(简称“省整合系统〞。 )完成的最终数据逻辑比对结果,乡镇(街道)全员信息管理人员省整合系统,查询下载并分村打印所有逻辑比对误差信息,主要包括:流动人口数据有全员无、全员人口信息与流动人口数据信息不一致信息和国家平台与全员人口不一致信息等。落实村级包保责任,乡镇(街道)统一安排人员进行入户,逐人逐项核对逻辑比对误差信息,将核对的真实情况详细记录在核查表上,最后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并交回乡镇(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业务管理人员与信息管理人员通过省整合系统统一进行录入、修改、更新。
3.录入更新阶段(7月1日—8月2023日)。按照边走访核实、边录入更新的原那么,对全员数据库数据进行完善。乡镇(街道)在进行录入、修改和更新时,要严格按照省人口信息统计与管理标准(试行)和省流动人口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管理上报口径执行。对省内县外需要信息沟通的要通过省整合系统中的“信息交流〞功能完成。难以沟通落实归属的信息,要逐级会商协调,及时仲裁解决。即:对于县内需要沟通且协调无果的情况由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仲裁解决,市内县外需要沟通且协调无果的情况由市级人口计生委负责仲裁解决,省内市外的,先由双方协商,协调无果的可提交省发规信息处或流动人口管理处仲裁解决,每级仲裁时间为三个工作日,绝不能推诿扯皮和随意处置。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明确指定专人,负责解释、协调和仲裁相关疑难事项。对需要省级协调解释相关疑难事项的由市或县区定期统一收集,上报省发规信息处和流动人口管理处进行协调仲裁、联合会商解决。
4.检查评估阶段(8月11日—30日)。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于8月15日前,完成总结汇总和资料归档。县区人口计生委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整合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和检查,并于8月20日前总结上报整合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市人口计生委结合省工作序时进度定期通报情况,从8月21日起,组织人员对乡镇(街道)数据整合情况进行个案抽查复核,评估工作成效,其结果农村地区与城市和流动人口考评共用,并纳入季度预警。要在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全市数据整合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次数据整合工作对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提升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和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至关重要。省人口计生委已明确将本次数据整合质量纳入到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要结合整合工作再次对全员人口底数进行清理核查,对全员漏档信息、不一致信息和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信息及时进行变更和完善,使数据回归真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全市数据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市成立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王天安主任为组长,王克山、刘传耀副主任为副组长,市人口计生委开展规划科、流动人口办公室负责人和各县区人口计生委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展规划科,胡庆银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数据整合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制定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表,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主任具体抓,开展规划和流动人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解释、协调和仲裁相关疑难事项,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机制,形成标准。数据整合之后,人口数据库将以全员数据为主,并保持全员信息稳定。今后,一切修改和添加的信息省全员系统都有记录,省人口计生委将定期进行研判,对人为性误差纳入考核。对根底信息的修改各地要高度重视,慎重进行。要建立信息修改备案机制,进一步标准信息修改流程,严格做到“乡镇申请、县区审核、省市备案记录〞,确保数据质量。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