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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计生
信息
质量
提升
工作方案
2023年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员人口数据信息质量,确保为我县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决策供应精确 牢靠依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零平台〞(全员信息采集零误差、部门信息共享零时差、优质效劳零距离)工作要求,坚持“摸实情、报实数〞的工作理念,全面深化地实施开展人口计生信息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员人口信息精确 率到达98%以上;
(二)诞生漏报率把握在4%以内(诞生两个月以上未上报视为漏报。“两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三)诞生信息准时入库率到达80%以上(诞生一个月内上报视为准时,“一个月〞按月份计算,不按日期计算。);
(四)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到达98%以上。
三、工作方法
(一)求真务实,开展根底信息核查
各乡镇要抓住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开展一次全面深化的根底信息调查摸底,进一步补录、修正全员人口信息数据。
(二)乐观主动,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1.村级专干上门上户调查,变被动为主动收集资料。充分发挥基层根底网络的作用,调动中心户长和组信息员的乐观性,收集育龄对象婚、孕、育等信息。
2.乡、村两级要利用开展优质效劳的时机收集育龄对象信息。
①结合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收集参检对象婚姻与怀孕信息。
②结合群众办理生育证、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等效劳,核对有效证件、采集相关信息。
③结合育龄妇女参与生殖健康检查、环孕检等活动,采集相关信息。
将以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梳理,比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录入修正。
3.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村专干要加强与其他村干部的横向联系,利用群众办理保险、合作医疗、上户口、申请建房等需要村里出具证明的时机,采集信息。各村委会要纵向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卫生院(防疫站、妇产科、新农合直补窗口)以及民政、农医办等单位或部门的联系,猎取本村育龄人群的身份证、婚育以及子女等有关信息资料。此外,各村还可利用每年新生入学时机查验户口等证件采集信息。
(三)加强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各乡级计生办要加强与本辖区内卫生院妇产科、防疫科,派出所和农医办的联系;县人口计生委在连续加强与四个县级医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等联系的根底上,拓展与四周省市级医院、县农医局以及县疾控中心的联系。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信息互通共享的目标。计生部门要在每月5日左右将以上各部门反响的相关信息与PIS信息比对后进行录入或修正。
四、核查方式
(一)部门共享、诞生实名制平台、流淌人口平台信息比对
每月5日左右将公安、卫生等部门反响的信息,诞生实名制平台、流淌人口平台下载的信息与PIS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诞生政策属性、信息误差等状况。
每年4月份通过统计局反响来的各乡镇人口数与P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算各乡级单位全员人口入库率。
(二)PIS数据质量检验
每月5日左右进行一次PIS数据质量检验,核查漏管、漏报、更改性别、更改政策属性、假环孕检、假节育手术、假身份证号码以及其它规律误差等状况。
(三)上户调查
不定期、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调查,核查漏管、漏报、虚报、信息误差等状况。
(四) 核查
要求乡镇在PIS中新增育龄对象信息时,必需录入该对象的有效联系 ,县人口计生委每个月固定两天时间进行 核查,着重查虚报诞生。
五、有关状况的认定
政策内(外)生育的认定,依据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认定。局部调查状况按统计口径认定。凡部门资料或PIS系统反映已诞生两个月对象未录入PIS认定为漏报,部门资料反映育龄对象结婚一个月内未录入PIS认定为漏管
其它认定口径如下:
(一)PIS数据规律错误有关状况认定
1.诞生漏报和更改诞生政策属性的认定
妊娠史或环孕检显示怀孕超11月的、全员库有诞生而育妇库无诞生的,认定为漏报诞生;全员库诞生性别为男育妇库却为女认定为更改性别(男改女);未到法定婚龄生第一胎PIS录为政策内或政策内征收社会抚养费,认定为更改政策属性(外改内)。
2.假结扎认定
剖腹产加结扎对象,诞生与结扎同时不同地的;结扎一个月后又有怀孕记录的、结扎后环孕检有孕的,认定为假结扎。
3.假上环认定
上环后280天内有诞生记录认定为假上环。
4.假环孕检认定
认定为假结扎以及假上环涉及到环孕检信息的、环孕检有孕却无妊娠和诞生记录的、怀孕期间环孕检为无孕的,认定为假环孕检。
(二)PIS数据与科技科资料比对有关状况认定
PIS系统已上报结扎,但未同期向科技科上报的认定为假结扎;已向科技科上报结扎,同期PIS系统未录入上报结扎的,不认定为假结扎,但认定为信息误差。
(三)PIS数据与部门资料比对有关状况认定
1.有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诞生信息的认定
四个县级医院的诞生证登记表以及诞生实名制平台上反映的诞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诞生的认定为录入地的漏报诞生,父母无PIS信息的认定为部门信息登记的父母所在
地的漏管漏报;四个县级医院的诞生证登记表的根底信息与PIS数据有误差认定为信息误差。
2.无身份证号码对象比对诞生信息的认定
新农合资料反响的相关诞生信息,父母有PIS信息但两个月未上报诞生认定为PIS信息录入地的漏报诞生。因新农合资料只有育妇姓名与住院日期,而无其他相关信息,定性难度高,所以外嫁女以及无PIS信息对象两个月未上报诞生,各乡镇可将女方医保证、结婚证以及女方丈夫户口原件供应给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以便与PIS系统、诞生实名制平台、流淌人口平台上的相关信息核对,否那么认定为报销地漏管漏报。
六、有关要求
1.各乡级计生办要高度重视,依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作出具体的支配部署,认真开展工作。
2.各乡级计生办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各业务口的连接和协作,上报的信息要准时、精确 、全都。
3.县人口计生委发规科将于每月的18日左右在邮箱公布有关核查状况。
4.每月通报的核查结果,严格依据2023年度县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方案要求,列入年度考评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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