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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行政
执法人员
轮训
工作方案
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
市交通运输为加快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效劳水平,进一步提高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依据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员职业化、行为标准化、队伍正规化为导向,以高素养、增加力量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决、素养合格、纪律严明、行为标准、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公共效劳的水平。
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系统轮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加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效劳意识,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力量,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标准、文明和公正;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群众满足度。
二、主要任务
〔一〕轮训预备
1、轮训人员范围
本次轮训对象为全市全部持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轮训职责分工
法规科负责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依据因地制宜、分级培训的原那么,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局持证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3、确定轮训机构。依据部培训方案关于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后勤效劳等要求,选择由地市交通运输局推举并经省厅统一确认的培训机构作为本次轮训的承办机构。
4、明确轮训师资。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师资培训的教员作为主体,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根底法律等公共课程的师资由省厅政策法规处选定,执法业务培训课程的师资由省厅各行业管理部门选报省厅认定。
5、编写轮训教案。依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教学大纲。根底法律等公共课程教案由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写,执法业务培训课程教案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写。
〔二〕全面开展轮训
各单位依据轮训职责分工和规划支配,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1、轮训规划。各单位要填报3年轮训具体实施规划表〔附件1〕,将轮训的组织部门、轮训时间及人员支配等信息,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局法规科,经综合平衡后形成全市轮训总体规划。2023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20%,2023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60%,到2023年10月全面完成。
2、轮训方式。轮训实行脱产集中学习,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丰富培训形式,综合接受老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及军事化教育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轮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轮训内容和时间。轮训内容严格依据部培训考试大纲,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学问、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体能与军训等。每期培训面授总课时为8天。
4、轮训教材。公共课程使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统一编写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列教材。执法业务课程教材由省厅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选用。
5、轮训考试。每期培训完成教学任务后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厅法规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均接受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考试不合格的,支配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依据实际状况暂扣、注销执法证件或限期调离执法岗位。
6、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册及考试成果书面汇总,进行公示后上报备案审查。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录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轮训预备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省厅制定轮训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师资,选择培训机构,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各单位填报本部门的轮训实施规划表。
〔二〕轮训实施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各单位依据省厅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效推动轮训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书面对上级部门报告年度轮训具体进展状况。期间,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轮训开展状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各单位对执法人员轮训开展状况进行全面总结,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单位轮训状况组织总结验收,评比表彰轮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根底上,争辩建立标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根底性工作,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生疏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轮训做为近三年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轮训任务。法制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轮训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轮训工作顺当开展。培训费应在合理测算本钱的根底上,本着厉行节省的原那么收取。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将轮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市局也将把轮训开展状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范围以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2023年底,对没有参与轮训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省厅统一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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