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自然资源
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范文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自然环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盯自然环保领域涉黑问题新动向,再深挖摸排一批问题线索,找准难点、重点、乱点问题,严格进行整治整改。有效治理自然环保领域乱象,维护自然环保管理秩序,提升自然环保领域治理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环保领域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长效治理能力,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聚焦集体土地使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执法查处等方面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根源,结合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一是聚焦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近年来的关闭矿点列出清单逐个检查,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底数,特别是在铁路、公路沿线两侧采石、挖沙、取土等影响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无证非法开采、勘查矿产资源,操纵、把持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扰乱矿业权人正常生产秩序,非法垄断以及强揽勘查开采工程等乱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存在无证开采、采矿许可证被撤消、撤销或依法应当注销的矿产企业仍进行开采的,提请市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并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当地扫黑办。坚持内外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发现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消除违法勘查开采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二是结合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矿产资源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严厉整治无证非法开采、勘查矿产资源,操纵、把持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扰乱矿业权人正常生产秩序,非法垄断以及强揽勘查开采工程等乱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坚决打击。三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三书一函"整改工作,对存在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开展专项整治,深挖反应问题背后是否有涉黑涉恶势力及"保护伞"隐藏其中。四是紧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应问题,逐项逐条继续抓好整治,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聚焦涉黑涉恶违法排放污染物问题,开展严厉打击。
〔三〕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一是拓宽发现问题渠道。通过环保督察、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群众举报、日常巡查等途径,进一步核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二是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政法单位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应制度,密切行刑衔接,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标准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对与涉黑涉恶人员相关的用地和用矿、排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依法处理。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涉黑涉恶不动产、矿权、排污单位等查询、认定、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铲除黑恶势力经济根底。四是对全市政法机关办理的自然环保领域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排,深挖自然环保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持边打击边治理边建设边完善,加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机制,确保长效常治。深入分析"三书一函"反映出的监管漏洞,查漏补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违建别野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台防范违建别野问题反弹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监督问责。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催促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刀刃向内""严起来",把整治自然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问题突出、工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党员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落实好?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反应机制实施细那么?,及时移送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
三、步骤安排
〔一〕摸排核查阶段(2023年7月上旬)
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群众反映线索、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大督查、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卫片执法、例行督察、信访举报重大风险、动态巡查发现等方式,结合明察暗访,深入一线排查行业乱象,切实掌握自然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底数和动向。认真梳理近3年来涉法涉诉、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因资源争夺引发社会稳定等问题,对自然环保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易发、高发区域、场所进行再清理、再排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多渠道获取线索信息,有针对性地收集研判线索,深入分析典型案件或反复举报线索中暴露的乱象和监管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并及时上报移交。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3年7月中旬至8月底)
1.打击整治。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严格立案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必须公开查处、通报爆光,对容易出现反复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顽症痛疾,相关部门要专题研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有效街接,坚持顶格执法、上限查处,防止乱生恶、恶生黑。
要高度重视"三书一函"整改,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治",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对"三书一函"反映的问题和整治建议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监管单位和人员日常监管主体责任。
2.深化稳固。各部门围绕本系统工作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打击自然环保领域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清理出的黑恶乱象问题,及时移交扫黑办,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做好配合调查,跟踪办理等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9月)
1.全面总结。对自然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围绕自然环保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找准行业监管短板、对制约专项整治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对策、新方法,既肯定成绩,稳固经验成果,又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2.健全机制。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等多种手段,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标准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确保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切实维护全市自然环保领域良好管理秩序。完善线索研判和移送机制,总结评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加强自然资源部门与公安、检察等机关之间的联合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将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使每个环节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落实责任,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参加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同处置渠道。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接入,及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对案情复杂,容易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实行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认真落实自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形成打击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将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催促整改。对重大、典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工作敷衍应对、推动不力、问责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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