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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经贸委
家电
下乡
推广
工作方案
经贸委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操作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效劳“三农〞为宗旨,以扩大内需、统筹城乡改革开展为目的,以政府引导、企业承办为根本方法,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标准简便、各方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效劳体系,努力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操作原那么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那么。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坚持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那么。推广产品和流通企业必须是经商务部、财政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县经贸主管部门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那么。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效劳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防止责任不清。承担管理责任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不得排斥其它中标产品的销售,方便农民选购家电产品。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那么。中标企业不得限制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品牌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方便农民购置的原那么。农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经市(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公布的任何销售网点购置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
6、坚持财政补贴领退属地管理原那么。农民在我县购置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后,凭有
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由县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起止时间。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即从202223年12月开始,到2023年11月30日止。
(二)补贴对象。我县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
(三)家电产品标准。在实施期间内购置的彩电、电冰箱(含冷柜)、 、洗衣机等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可以申领补贴。纳入补贴范围的彩电、冰箱(含冰柜)、 、洗衣机,最高限价分别为2022元、2500元、202300元、2022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在规定的实施时间内,每个农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置一台(件)。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x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贸委,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财政局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本地区补贴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牵头制定x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方法,进一步明确本地拨付、发放补贴资金的具体职责与操作程序;掌握本地补贴资金发放进度,加强上下工作衔接,及时反响问题,搞好资金调度,指导乡镇财政所保证按需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加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公布举报 ,受理举报,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报告,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2.乡镇财政所负责受理农民补贴申请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录入管理系统,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乡镇财政所收到农民的补贴申请后,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补贴备案,备案成功后,要从系统打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人和受理人签字(盖章),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乡镇财政所存档。乡镇财政所经审核对照购置人及产品信息后,要将备案记录进行确认上报到县财政局。
(二)经贸委工作职责
县经贸委负责XX县区财政局加强协调和检查催促工作。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牵头建立推广工作协调机制;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地区的销售效劳网点备案工作,并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指导乡镇和备案销售网点的宣传活动,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补贴政策宣传到村,通知到户;及时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对本地区销售网点实施动态检查管理;协调中标企业抓好销售效劳网络建设,检查四类产品的销售网点分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销售网点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指导中标企业健全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防范促销平安事故等问题,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现场指导、妥善处理;会同财政部门公布举报 ,认真履行职责,对地方保护、市场垄断、欺行霸市、恶意竞争、坑农害农以及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县家电下乡整体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家电下乡前期宣传工作。
(四)县监察局负责对家电下乡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催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政策,查处家电下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五)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管理指导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及其网点正确使用发票。
(六)县工商局负责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中对供货企业和效劳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及家电下乡工作中的产品流通市场监管工作。
(七)县质监局负责下乡家电的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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